
據了解,農夫山泉訴京華時報的相關報道侵犯其名譽權,索賠2.1億元;京華時報社則起訴農夫山泉的一系列聲明、宣傳內容侵犯了名譽權,索賠1元。對此,京華時報反駁到,涉案報道引用的馬錦亞的觀點,記者進行了采訪,且采訪的過程正當,采訪內容的真實,對此京華時報將進行舉證。
4月16日,農夫山泉與京華時報互訴名譽侵權一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第二次開庭,雙方就案情進行舉證質證。庭上,雙方爭議的焦點仍然圍繞地方標準是否等于農夫標準,事實報道與評論文章是否需要區分等幾個問題展開。
上午9時,農夫山泉和京華時報社的代理律師先后進入法庭,記者注意到,雙方律師均用旅行箱裝著今天舉證、質證將用到的證據材料。而擺在法官桌上的證據材料摞起來至少有20多厘米高。
據了解,農夫山泉訴京華時報的相關報道侵犯其名譽權,索賠2.1億元;京華時報社則起訴農夫山泉的一系列聲明、宣傳內容侵犯了名譽權,索賠1元。在本次開庭前,雙方已交換了證據。
作為原告的農夫山泉提交的最核心的證據便是京華時報從2013年4月10到5月8日期間所刊發的一系列涉及農夫山泉的報道文章,農夫山泉認為,這些報道的主體事實、結論、個別段落細節、標題等方面存在失實,報道的來源模糊不清,評論員文章的觀點帶有貶損性,甚至報道所配的圖片也存在貶損性,構成了對農夫山泉產品名譽權的侵犯。
對此,京華時報仍然堅持,該報從4月10日起,對于農夫山泉所執行標準的一系列報道,有明確正當的新聞的來源,采編過程合法,不存在虛假新聞的情況。京華時報的報道是對于農夫山泉執行標準的如實反映,不構成對農夫山泉的名譽侵權。此外,京華時報將提交116份證據,以充分證明其報道不存在任何問題,更不存在虛假事實。
庭審中,農夫山泉一方反復強調,其并不僅僅只執行浙江標準,而是多個標準并行。因此,被告不能僅憑簡單的就幾個指標的數字,就得出農夫山泉的品質有問題,幾個指標的高低不能代表產品質量的高低。
此外,農夫山泉認為,京華時報刊發的系列文章中,有不少屬于評論員文章,即便是評論文章,京華時報刊發時也有明確的審核義務,不能以此來推卸責任。
但京華時報提出,有必要對涉案的評論文章和事實報道進行區分。“涉案報道中,有許多都屬于評論員文章,這類文章表達的是一種觀點,不是對事實的陳述,即使一些文章中包含部分事實,也是一種述評。文章的核心是表達評論者自己的農夫山泉‘標準門’事件的看法,而且一些評論文章的主題并不針對農夫山泉,而是對地方政府的合理批評和質疑。另外,這些評論文章都是基于關注公共利益的立場,評論內容無虛構的事實,也不含有侮辱的內容而且做出的客觀公正的評價,所以這些文章并不構成對農夫山泉名譽權的侵犯。”
質證過程中,農夫山泉還提出,在京華時報的一系列涉案報道中,多次引用了中國民族衛生協會健康飲水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馬錦亞的觀點,而馬錦亞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夫山泉的產品不如自來水。“我們不知道京華時報是否真正采訪了馬錦亞,即便采訪了其本人,他也僅是該協會的秘書長,其是否有資格代表整個協會出來發言表態?”農夫山泉代理人表示,如果此人沒有協會授權,則京華時報的標題就涉嫌侵權,且馬錦亞的觀點已經構成對農夫山泉產品的名譽侵權,京華時報作為媒體,應當承擔起審核義務,不經審核就引用錯誤觀點,同樣構成侵權。
對此,京華時報反駁到,涉案報道引用的馬錦亞的觀點,記者進行了采訪,且采訪的過程正當,采訪內容的真實,對此京華時報將進行舉證。馬錦亞作為相關負責人,可以代表其所在協會發表意見,報道中也明確點出了馬錦亞的確切職務,新聞來源完全合法。馬錦亞所在的中國民族衛生協會也是在民政部備案的合法協會。京華時報引用他的觀點,屬于對受訪人客觀陳述的表達和呈現,因此不構成名譽侵權。
今天的庭審一直持續到下午4點,質證仍未完成,法院將擇期再審。
背景:農夫山泉和京華時報的六次交鋒
第一次交鋒(2013年4月12日):
京華時報:農夫山泉標準不及自來水
農夫山泉:品質遠高于現在國家標準,指責農夫山泉的這種行為是不嚴謹、不科學的。
第二次交鋒(2013年4月13日、14日):
京華時報:追問浙江標準8年原地踏步,并稱農夫山泉承認以自來水標準為底線;
農夫山泉:檢測值優于國標,京華時報不僅無知,而且強詞奪理。
第三次交鋒(2013年4月15日):
京華時報:浙江地方政府袒護農夫山泉;
農夫山泉:你跑不掉,也別想跑,你必須給公眾講清楚。信口開河的時代過去了。
第四次交鋒(2013年4月16日):
京華時報:上海檢測報告佐證農夫山泉不如自來水;
農夫山泉:京華時報指鹿為馬,混淆兩個標準概念,為洗冤情被逼公布企業機密。
第五次交鋒(2013年4月19日-5月6日):
京華時報:農夫山泉已遭飲用水協會除名,桶裝水因標準問題停產,北京質監介入調查;
農夫山泉:起訴京華時報要求賠償名譽權損失6千萬元。農夫山泉認為,京華時報大篇幅多層次報道農夫負面,是背后有企業在搗亂。
第六次交鋒(2013年11月4日開始):
京華時報:暫無回應
農夫山泉:指責《京華時報》捏造國家行政主管部門意見,持續28天以連續67個版面、76篇報道攻擊農夫山泉,具有明顯的預謀和組織性質,對農夫山泉實行輿論暴力。
【農夫山泉起訴京華時報事件報道回顧】
2013年3月15日 媒體曝農夫山泉水中現黑色不明物
2013年4月11日 農夫山泉被曝不如自來水 指責怡寶惡意策劃抹黑
2013年4月12日 飲用水協會確認農夫山泉標準不及自來水
2013年4月13日 農夫山泉回應質疑避談有害物質指標寬松
2013年4月20日 浙江回應農夫山泉外地生產:浙江地標不適用省外生產
2013年5月2日 京華時報再批農夫山泉:采取地表水憑啥叫山泉
2013年5月3日 農夫山泉承認瓶裝水應以自來水標準為底線
【農夫山泉與京華時報】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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