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庭審“3Q決戰”
騰訊、奇虎360中國兩大互聯網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激辯壟斷定義,最高法全媒體報道庭審實況
11月26日上午8時剛過,東交民巷27號大院的傳達室里,擠滿了等待換旁聽證的記者。換好旁聽證、走進法院,巨型電視直播車已經在靠近大樓的廣場處等候。
這里是最高人民法院(下稱“最高法”)的所在地,因為一場“3Q大戰”的庭審變得喧鬧起來。
“傳達室太小了。”最高法一名工作人員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道,“過去最高法基本只通知當事人到庭,很少進行這樣大規模的公開庭審。”
“3Q”是指北京奇虎360公司(下稱“奇虎”)和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下稱“騰訊”)。一場IT企業官司打到最高法還不是吸引眼球的全部,當天上午,最高法還對庭審進行了“全媒體”直播。
此案是奇虎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廣東高院”)被判敗訴后的上訴,對雙方而言可謂是一場“決戰”。本報記者看到,庭審開始前,法院工作人員用小推車將幾摞卷宗拉進法庭。奇虎方面的律師則用拉桿箱搬運著訴訟材料。
案件今天將繼續審理,而圍繞在“3Q”之間的官司遠沒到結束的時候。據本報記者了解,12月初,騰訊訴奇虎不正當競爭一案二審也將開庭。
同樣是在昨天,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公告,受理奇虎等訴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
開門審案
昨天,奇虎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民事糾紛上訴案在最高法第一法庭公開庭審。此案涉及金額1.5億元,是迄今為止我國互聯網領域訴訟標的額最大的壟斷案件。
本案發端于2012年11月,奇虎向廣東高院起訴,主張騰訊濫用在即時通訊軟件及服務相關市場的市場支配地位,構成壟斷,請求判決騰訊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侵權行為”,賠償奇虎經濟損失1.5億元并賠禮道歉。
2013年3月,法院一審判定騰訊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其行為不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駁回奇虎的全部訴訟請求。奇虎不服,向最高法提出上訴。值得關注的是,此次最高法允許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多種形式進行“全媒體”報道庭審情況,“這個案件的公開審判,也是響應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司法公開的要求。”上述最高法人士說。上周,最高法微博、微信上線,已經邁出推進司法公開的第一步。
最高院新聞處工作人員告訴本報記者:“雖然電視與文字直播只有半天時間,但是庭審全程開放,歡迎大家來。”
法庭上,本案審判長稱,由于本案證據材料較多,問題復雜。為保證庭審高效順利進行,在11月19日,法庭就組織了雙方當事人交換證據,并對對方提交的新證據進行了質證;在征求雙方當事人意見的基礎上,法庭歸納了本案的五個爭議焦點,共計22個方面的問題,昨天的庭審即圍繞這些問題展開。
然而,昨天上午接近3個小時的庭審,只完成了22個焦點問題中的前兩點的法庭調查。全天庭審大約在18時30分結束,尚未完成法庭調查內容的四分之一。今天,法院將繼續開庭審理此案。
本案最為顯著的特點是涉及反壟斷測試等問題的專業性以及互聯網產品的復雜性與變動性,其繁復程度可從80多頁的一審判決書中窺見一斑。因壟斷認定所涉大量經濟學原理與行業測試,涉訴雙方分別邀請兩名專家證人到庭。
此案判決的意義在于,是在即時通訊領域對壟斷與否的行為首次作出認定。多名反壟斷領域專家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作為國家最高審判機構的最高法,如何認定充滿活力和創新的互聯網市場特征、如何對雙邊市場這些世界范圍內的前沿問題進行判斷,這將會對中國互聯網競爭秩序的完善、商業模式的調整都起到推動作用。
庭外口水
圍繞在騰訊與奇虎之間的較量無處不在,法庭外亦是如此。
“是輸是贏都值了。”昨日上午恰逢庭審期間,奇虎董事長周鴻祎在一個公開會議上如是說。
庭審期間,奇虎向本報記者發來一封公開信稱,騰訊的業務涵蓋了通信、社交網絡、新聞資訊、電子商務等互聯網全部業務,巨頭壟斷已使中國互聯網產業荒漠化,并呼吁不要讓壟斷扼殺年輕創業者的中國夢。
周鴻祎當天出席一場活動時稱,“現在中國互聯網不好玩了,本來玩柔道、武術,現在巨頭們都改相撲了,所以我看了一下環球形勢,南極大陸有企鵝,北冰洋上有北極熊,這兩大生物快把中國互聯網所有的市場、用戶增長的價值都包括在內了。”
IT業內人士分析,企鵝和北極熊分別暗指騰訊和百度。
針對奇虎的公開信,騰訊方面很快回應稱,做企業不是比誰的嗓門大,說得多不如做得多,究竟誰在給創業者夢想的天地,誰在扼殺創業者的夢想,大家的心里自然有一桿秤。
“3Q”大戰只是近年一系列IT企業訴訟的案件之一,奇虎總是主角之一。
2011年9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奇虎隱私保護器屬于不正常競爭,奇虎向騰訊道歉并賠償20萬元。值得注意的是,12月初,騰訊訴奇虎不正當競爭一案的二審也將開庭。今年4月份,廣東高院一審判定奇虎構成不正當競爭,向騰訊賠償500萬元并道歉。
近年來,奇虎前后與騰訊、金山等多家公司對簿公堂,多為“屢敗屢戰”。
壟斷之辯
昨天的庭審中,騰訊壟斷與否是爭議焦點。奇虎主張騰訊濫用在即時通訊軟件及服務相關市場的市場支配地位,構成壟斷。
這一主張中,三個重要概念的界定決定主張能否成立:界定本案相關產品市場;界定在相關產品市場騰訊是否占有市場支配地位;界定被訴人騰訊是否濫用了市場支配地位。
根據奇虎的說法,騰訊逼迫用戶在奇虎與QQ軟件之間“選邊站隊”,妨害了市場競爭,構成了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也許跟人說騰訊沒有壟斷地位大家都會不相信,但這其實主要涉及到相關市場的界定問題。”反壟斷專家、上海交通大學經濟法研究所所長王先林對本報記者表示。
中國政法大學一位知識產權領域的權威專家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相關市場”是競爭性行為中的基礎性概念,是在一定時期內,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進行競爭的范圍。一般認為,在這一范圍之內,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具有替代性,并存在著競爭關系。這里的替代有兩種形式:價格替代與價值替代。“簡單地說,就是A的價格和質量發生變化,影響了B的銷量,我們就認定A和B處于同一個市場,也就是相關市場。”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相關市場界定的指南》為相關商品市場的界定提供了需求替代法。通俗地說,就是從需求者的角度出發,商品之間的可替代程度越高,競爭關系越強,就越可能是同屬一個相關市場;相反,則不是。
對于奇虎而言,想在二審中翻身,必須證明騰訊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同時要證明騰訊濫用了支配地位。
關于相關市場的界定是另一大爭議,這也關乎壟斷與否的認定,奇虎方面認為,本案的相關產品市場應界定為“綜合了文字、語音、視頻的個人電腦端即時通訊軟件和服務”,而騰訊方面認為,QQ軟件是一款集成了各種互聯網應用的綜合服務平臺,綜合性即時通訊產品和單一功能即時通訊產品屬于同一相關市場的商品集合,而且社交網站、微博,以及移動即時通訊服務、電子郵箱、手機通訊及短信也在本案同一相關市場之列。
庭審期間,騰訊一方的律師反駁稱,“拿鐵與黑咖啡都是咖啡,那么按奇虎的邏輯,是不是拿鐵是一個獨立的市場,黑咖啡也是一個獨立的市場,咖啡不是一個市場,而是多個市場,或者,黑咖啡和拿鐵都不應歸納于咖啡。”
關于相關地域市場認定,騰訊認為應界定為全球市場,奇虎認為,相關地域市場應為中國大陸。這一爭議的核心在于,能否認定騰訊在相關市場的份額超過二分之一,從而推定其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在北京市盛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于國富看來,“案件對網絡業者的相關市場界定、競爭行為邊界判定都會有權威的判定。其結果不僅關系到涉案兩公司,也會波及眾多知名網企。”
IT評論人士洪波對本報記者表示,對大部分互聯網產品來說,不存在壟斷問題,因為互聯網是一個完全開放、充分競爭的全球市場。除非某些擁有系統底層能力,有可能破壞競爭對手產品正常運行,并且自身又占據市場支配地位的產品,應當引起特別關注。但他認為,處理互聯網公司之間的競爭,應慎用反壟斷法,因為互聯網產品具有天然的規模成本優勢。插圖/蘇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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