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4
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0120) 2014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通知
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及會議
內容已經登載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的《上海證券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上,現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人為公司董事會
會議時間:2014 年 1 月 3 日上午 9:00
會議地點:杭州市西湖大道 12 號 18 樓 1808 會議室
股權登記日:2013 年 12 月 26 日
會議方式:現場投票表決
二、會議審議事項
1)關于公司為關聯方提供擔保的議案。
以上議案已經公司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
三、會議出席人員
1、截止 2013 年 12 月 26 日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均有資格出席本次股東大會并參加表
決,也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并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東。
2、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聘任律師。
四、會議出席方法
1、社會公眾股股東憑本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授權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證、
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及證券帳戶卡辦理登記手續。
2、法人股股東憑單位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股權證明及委托人身
份證辦理登記手續。
3、股東可采用送達、傳真或信函方式登記,授權委托書必須至少提前 24
小時送達或傳真至會議地點。
4、登記地點及授權委托書送達地點:
1
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0120) 2014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 12 號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806 室
郵政編碼:310009
5、登記時間: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 月 2 日(9:00-16:30)
五、其他事項
1、本次股東會議會期半天,出席會議的股東食宿、交通費用自理。
2、聯系方式
本次股東大會聯系人:姬峰
聯系電話:0571-87600383
傳 真:0571-87600324
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附件: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茲全權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單位(個人)出席浙江東方集
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委托事項如下: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股東大會,并對以下議案代為行使
表決權,對表決意愿本委托書未作具體指示的,代理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表決。
序號 議案內容 同意 反對 棄權
1 關于公司為關聯方提供擔保的議案。
委托人簽名: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股東帳號:
委托人持有股數: 授權委托書簽發日期:
2
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0120) 2014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議程
會議時間:2014 年 1 月 3 日上午 9:00
會議地點:公司 1808 會議室
主 持 人:董事長高康先生
一、主持人宣布會議正式開始
1、致辭
2、宣布本次到會股東人數、代表股份數,董事、監事及列席人員情況
二、介紹本次會議議案及其發言人
會議各項議案
議 案 發言人
1、關于公司為關聯方提供擔保的議案 高 康
三、發言人說明議案,股東及股東代表對議案進行審議
四、股東代表發言,答復股東質詢
五、推選兩位股東代表、一位監事代表為計票人和監票人
六、對本次股東大會議案書面投票表決
七、主持人宣讀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
八、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出具并宣讀法律意見書
九、董事會秘書宣讀本次股東大會決議
十、參會人員在相關文件上簽字
十一、主持人作總結并宣布會議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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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0120) 2014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議案一 關于公司為關聯方提供擔保的議案
近日,公司收到參股公司浙江國貿新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
能源投資公司”)遞交的《關于請求各股東同比例擔保三億元的函》,新能源公
司請求公司按對其投資比例為其及其全資子公司向金融機構融資貸款合計提供
最高額度為 1.05 億元的擔保。具體情況如下:
一、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新能源投資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億元,由我司同關聯
方等單位共同出資設立。其中,我司出資7000萬元,占35%股權;我司控股股東
浙江省國際貿易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國貿”)出資2000萬元,占10%
股權;關聯方浙江省國興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國興”)出資8000
萬元,占40%股權;第三方上海航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航明”)
出資3000萬元,占15%股權。新能源投資公司經營范圍為:光伏電站項目的投資,
實業投資,投資管理,光伏材料、組建的銷售,經營進出口業務。
株式會社ニューエナジーインベストメント (NEW ENERGY INVESTMENT
[JAPAN] COMPANY LIMITED,以下簡稱“新能源日本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
月1日,注冊資本為8900萬日元,為新能源投資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經營范圍為:
太陽能光伏電站的開發,建設,運維,出售及相應設備的采購銷售。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實施指引》的相關規定,因新能源
投資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我公司控股股東浙江國貿,因此新能源投資公司、新能
源日本子公司為我公司的關聯法人。
二、被擔保人的經營及財務情況
新能源投資公司自成立以來,業務開展順利。目前其國內投資項目有五個,
共計 62.386 兆瓦,總投資為 5.0719 億元,計劃于年底前全部并網發電;羅馬尼
亞投資項目有三個,共計 19.52 兆瓦,總投資為 2.25 億元,計劃于年底前并網
發電并取得綠證(其中一個項目已獲得綠證);日本投資項目已獲批 16 兆瓦,
儲備項目尚有 35 兆瓦,共計 51 兆瓦,總投資預計 8.84 億元,目前 16 兆瓦項目
已陸續開工,年底前需投入 2.6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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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0120) 2014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截至 2013 年 11 月,新能源投資公司資產總額 643,358,199.80 元,負債總
額 433,266,552.42 元,營業收入 2,499,409.29 元,營業外收入 19,820,000.00
元,凈利潤 17,543,485.36 元。
新能源日本子公司系新能源投資公司專門為日本項目所設立,因公司成立不
久,暫無詳細財務數據。
三、本次擔保的主要情況
經新能源投資公司同銀行等金融機構協商,相關金融機構已同意給予其及其
全資子公司總額度為 3 億元的貸款,但需要新能源投資公司各股東按照出資比例
提供擔保。為緩解新能源投資公司的資金需求,確保其已開工項目的順利實施,
公司董事會同意公司按照對新能源投資公司 35%的出資比例為其向相關金融機
構提供最高額度為 1.05 億元人民幣的擔保。新能源投資公司的其他股東也將按
照其各自出資比例提供相應擔保。
以上議案已經公司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現提交公司股東大
會,請各位股東審議。
浙江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3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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