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4
獨立董事關于百隆東方
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獨立意見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
計劃的情況下,公司擬使用不超過 2.5 億元人民幣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適時購買保
本型銀行理財產品,在額度內資金可以循環使用,并授權公司管理層具體辦理實
施相關事項。
對上述事項,公司獨立董事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的決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相關規定,
在確保不影響募投項目建設投資計劃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
買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投資收益,
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因此,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
公司獨立董事(簽字):
朱北娜 陳勇 俞星
2013 年 12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