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4
證券代碼:600084 證券簡稱:中葡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3-028
中信國安葡萄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
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的情況
1、召開時間:2013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 10:30
2、召開地點:新疆烏魯木齊市紅山路 39 號公司四樓會議室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長孫亞雷先生
6、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
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參照《公司章程》、公司《股東大會議
事規則》的相關規定舉行,會議合法有效。
二、會議的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委托代理人共三人,代表股份
403,500,299 股,占公司總股本 809,919,300 股的 49.82%,其中:流
通股 A 股股東及股東代理人三人,代表股份 403,500,299 股,占總股
本的 49.82%。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公司董事會秘書、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出
席了會議,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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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會議以現場記名投票、逐項表決方式一致審議通過并形成了
以下決議:
議案一 、公司《關于出售阜康分公司資產》的議案
該議案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
容詳見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6 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海證
券報第 B16 版、中國證券報第 B011 版以及證券時報第 B060 版《第五
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臨 2013-025)和《關于公司
對外出售資產的公告》(臨 2013-026)。
表決結果:同意票 403,500,299 票,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
數的 100%;反對票 0 票,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
票 0 票,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大會通過該議案。
議案二、審議修訂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該議案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
容詳見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7 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的《中葡
股份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表決結果:同意票 403,500,299 票,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
數的 100%;反對票 0 票,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
票 0 票,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大會通過該議案。
議案三、審議修訂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該議案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
容詳見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7 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的《中葡
股份董事會議事規則》。
表決結果:同意票 403,500,299 票,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
數的 100%;反對票 0 票,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
票 0 票,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大會通過該議案。
議案四、審議修訂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該議案已經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
見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的《中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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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事會議事規則》。
表決結果:同意票 403,500,299 票,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
數的 100%;反對票 0 票,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
票 0 票,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大會通過該議案。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新疆天陽律師事務所律師常娜娜、邵麗婭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的
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議案的表決程序等事項進行
了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二○一三年第一次臨時股東
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本次股東大
會議案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
會規則》等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
定,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中信國安葡萄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決議;
2、中信國安葡萄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法律意見書;
3、中信國安葡萄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
議公告;
3、中信國安葡萄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
議公告;
4、中信國安葡萄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公
告。
特此公告!
中信國安葡萄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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