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4
中國中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關于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終止募投項目“光伏鍍膜玻璃技術改造
項目”的核查意見
中國中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中投證券”或“本保薦機構”)
作為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瑪頓”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股票的保薦機構和持續督導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
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薦工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
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就亞瑪頓終止募投
項目“光伏鍍膜玻璃技術改造項目”相關事項進行了認真、審慎的核查。核查的
具體情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1]1471 號”文核準,亞瑪頓采用
網下向詢價對象配售與網上資金申購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在深圳證券交易所
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4,000 萬股,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 38 元。
募集資金總額為 1,520,000,000 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 51,320,000 元,募集資金
凈額為人民幣 1,468,680,000 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由南京立信永華會
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驗,并出具了寧信會驗字(2011)0110 號《驗資報告》。
二、公司公開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依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承諾,上述募集資金公司將分別投向
以下項目:
序號 投資項目 項目投資總額(萬元)
1 新建 900 萬平方米/年光伏鍍膜玻璃產業化項目 24,200
2 光伏鍍膜玻璃技術改造項目 6,800
3 研發檢測中心項目 11,494.1
合 計 42,494.1
2012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
擬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在原募投項目“新建 900 萬平方米/年光伏鍍
膜玻璃產業化項目”基礎上延伸產業鏈,將項目整體變更為“超薄雙玻光伏建筑
一體化(BIPV)組件生產項目”,將原募投項目“新建 900 萬平方米/年光伏鍍
膜玻璃產業化項目”剩余募集資金 13,897.10 萬元(包含銀行利息)全部用于“超
薄雙玻光伏建筑一體化(BIPV)組件生產項目”建設;“超薄雙玻光伏建筑一
體化(BIPV)組件生產項目”建設期 24 個月,計劃投資額 98,961.50 萬元,其
中涉及變更募集資金投向 13,897.10 萬元,差額部分公司將通過使用超募資金及
自籌資金的方式解決。上述議案于 2012 年 12 月 7 日經過公司 2012 年度第二次
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三、公司募投項目“光伏鍍膜玻璃技術改造項目”的實際情況
公司募投項目“光伏鍍膜玻璃技術改造項目”是對原先紅梅廠區 5 條生產加
工線進行搬遷、技術改造,以提高生產效率、提升產品品質,進而增加產品的市
場占有率。該項目計劃為分階段建設,經過前期投資建設,已完成生產線的搬遷
及相關配套設施的建設,部分生產線已經改造完成并具備鍍膜加工產品的生產能
力。鑒于鍍膜加工產品市場需求的變化,繼續按照原計劃實施將會造成投資過剩。
截止 2013 年 11 月 30 日,該募投項目累計投資 4,310.3 萬元,完成投資部分能夠
滿足目前市場需求并產生一定的經濟效益。
四、公司募投項目“光伏鍍膜玻璃技術改造項目”終止的原因
因西方發達國家金融危機影響以來,各光伏市場大國如德國、西班牙等均削
減了對光伏組件終端市場的政府補貼,國內產能面臨供大于求的“過剩”局面,
以及美國和歐洲“雙反”的不利影響,光伏市場行情持續低迷,光伏組件價格大
幅下跌,下游客戶生產經營面臨較大的困難,從而對公司鍍膜加工業務訂單造成
了較為直接的影響,如公司鍍膜加工業務的主要客戶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
司,因經營狀況惡化宣布破產重整,使得公司鍍膜加工業務驟減,直接導致上述
技改募投項目全部完成投資后的產能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另外,隨著光伏鍍膜玻
璃行業的快速發展,公司鍍膜玻璃鍍膜加工業務鏈條的一部分上下游企業也開始
進入鍍膜生產線的投資,從而對公司的鍍膜加工業務產生影響。
為此,公司根據市場的需求及時調整業務和銷售戰略,加大了鍍膜玻璃產品
的銷售比例,同時通過延伸產業鏈建設超薄雙玻光伏建筑一體化(BIPV)組件
生產項目,將在公司現有業務的基礎上擴大產品種類和深度,加大公司自主產品
線的比重和投資力度,從而使公司管理層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根據市場需求相機抉
擇,降低鍍膜加工業務因下游客戶經營變化帶來的市場波動風險。
鑒于鍍膜加工產品市場需求的變化,繼續按照原計劃實施將會造成投資過
剩。公司本著成本節約及有效利用募集資金的原則,為保證資金使用的效率及效
果,擬申請終止該項目投資。該項目剩余資金可用于公司其他項目投資,為股東
取得更高的回報。
五、公司對上述募投項目終止后剩余募集資金的后續安排
公司將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對該筆剩余的募集資金進行科學、合理的后續安
排,新的投資項目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進行審慎決策。
六、公司相關審核及批準程序
(一)董事會審議情況
2013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全票審議通過了《關于
終止募投項目“光伏鍍膜玻璃技術改造項目”的議案》,受光伏市場行情低迷以
及市場需求變化等因素的影響,為保證募集資金的有效使用,切實維護股東利益,
公司決定終止募投項目光伏鍍膜玻璃技術改造項目。該募投項目扣除應付未付款
項 361.31 萬元后節余募集資金為 2,203.24 萬元(含利息收入),仍存專戶管理,
公司將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對該募集資金作合理、合規的后續安排。
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監事會審議情況
2013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
募投項目“光伏鍍膜玻璃技術改造項目”的議案》,監事會認為:董事會決定終
止募投項目光伏鍍膜玻璃技術改造項目,符合對市場形勢的正確判斷,符合公司
整體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終止募投項目光伏鍍膜
玻璃技術改造項目的投資,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受光伏市場行情低迷以及市場需求變化等因素的影
響,終止募投項目光伏鍍膜玻璃技術改造項目,是根據當前市場形勢的變化對項
目實施計劃作出的及時調整,以規避市場風險,有利于保證募集資金的合理、合
規使用,不會損害中小股東的權益,符合公司發展的需要。同意公司終止該募投
項目,并同意將本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七、核查意見
經核查,本保薦機構認為:
1、公司此次終止募投項目“光伏鍍膜玻璃技術改造項目”經公司董事會、
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針對上述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審
批程序,相關事項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
《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本事項還需提交股東大
會審議批準。
2、公司終止募投項目“光伏鍍膜玻璃技術改造項目”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
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綜上,本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終止募投項目事項無異議。
(此頁無正文,為《中國中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終
止募投項目“光伏鍍膜玻璃技術改造項目”的核查意見》的簽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
魏德俊 王科冬
中國中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1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