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4
證券代碼:002623 證券簡稱:亞瑪頓 公告編號:2013-52
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經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
審議通過,決定召開公司 2014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現將召開本次股東大會
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1、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2、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2013 年 12 月 23 日經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
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召開 2014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本次股東大
會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關
規定。
3、會議召開日期和時間:2014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00,會期半天。
4、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方式。
5、股權登記日:2014 年 1 月 7 日。
6、出席對象:
(1)截至 2014 年 1 月 7 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上述股東可親自出席股東大會,也可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
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2)本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本公司聘請的律師。
7、會議地點: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青龍東路 639 號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
司三樓會議室
二、會議審議事項:
1、審議《關于終止募投項目“光伏鍍膜玻璃技術改造項目”的議案》
上述議案已經公司 2013 年 12 月 23 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
通過,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刊登于《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
《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相關公告。
三、出席現場會議登記辦法:
1、登記時間:
2014 年 1 月 1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記地點:公司證券事務部;
3、登記辦法:
(1)自然人股東持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持股憑證等辦理登記手續;
(2)法人股東憑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持股憑證、法人授權委
托書和出席人身份證原件辦理登記手續;委托代理人憑本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
托書、委托人證券賬戶卡及持股憑證等辦理登記手續;
(3)異地股東可憑以上有關證件采取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須在 2014 年 1
月 10 日下午 5 點前送達或傳真至公司),不接受電話登記。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股東大會會議會期預計為半天。
(二)出席會議股東或股東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三)出席會議的股東或代理人請于會議召開前半個小時內到達會議地點,
并攜帶身份證明、股票賬戶卡、授權委托書等原件,以便驗證入場。
(四)會務聯系方式: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青龍東路 639 號本公司證券事
務部。
郵政編碼:213021
聯 系 人:劉芹
聯系電話:(0519)88880015、(0519)88880023
聯系傳真:(0519)88880017
五、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二)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附件2:參會登記表。
附件 1:
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委托書
茲全權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單位(本人)參加常州亞瑪頓股
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其行使表決權的
后果均由我單位(本人)承擔。
委托人(簽名/蓋章):
委托人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委托人持有股數:
委托人股東賬號:
受托人簽名:
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對本次股東大會各項議案的表決意見:
序號 內 容 同意 反對 棄權
1 關于終止募投項目“光伏鍍膜玻璃技術改造項目”的議案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對上述議案的表決做出明確指示,則受托人有權按照自己的意思
進行表決。
2、如欲投贊成票議案,請在“同意”欄內相應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對
議案,請在“反對”欄內相應地方填上“√”;如欲投票棄權議案,請在“棄權”
欄內相應地方填上“√”。
3、授權委托書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單位委托須加蓋單位公章
附件 2:
常州亞瑪頓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股東參會登記表
個人股東姓名/
法人股東姓名
個人股東身份證號/ 法人股東法定代
法人股東營業執照號碼 表人姓名
股東賬號 持股數量
出席會議人員的姓名/名稱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聯系地址 郵箱
股東簽字/
法人股東蓋章
1、請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須與股東名冊上所載相同)
2、已填妥及簽署的參會股東登記表,應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五)17:00
之前送達、郵寄或傳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電話登記。
3.上述參會股東登記表的剪報、復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