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1
遠程電纜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我們作為遠程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
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
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
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本
著對公司、全體股東和投資者負責的態度,秉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參
加了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會議審議了《關于聘任公司高級
管理人員的議案》、《關于聘任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秘書和證券事務代表
的議案》,決定聘任俞國平先生為公司總經理;聘任楊建偉先生、李
志強先生、蔣蘇平先生、金愷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聘任朱玉蘭女士
為公司財務總監;聘任王巖先生為公司總工程師;聘任金愷先生為公
司董事會秘書。我們聽取了公司董事會關于上述人員的情況介紹,發
表如下獨立意見:
1、經審閱相關人員履歷,未發現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規定之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
懲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之情形;
2、相關人員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3、經了解相關人員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和身體狀況,能夠勝
任公司相應崗位的職責要求,有利于公司的發展。
我們同意聘任俞國平先生為公司總經理;聘任楊建偉先生、李志
強先生、蔣蘇平先生、金愷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聘任朱玉蘭女士為
公司財務總監;聘任王巖先生為公司總工程師;聘任金愷先生為公司
董事會秘書。
獨立董事:楊黎明 潘永祥 朱和平
2013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