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4
成都市興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
司治理準則》和《公司章程》等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成
都市興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召開的第七屆董事會第七會議審議的《關于調整
2013 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額度的議案》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本次關聯交易的審議、決策程序均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
章程》的規定,關聯董事在審議該關聯交易事項時依法進行了回避。
獨立董事張橋云同意此項議案,并提出如下書面意見:1、計算租
金的依據不太充分;2、建議追溯調整到2011、2012年財務報表并公告;
3、作為獨董對2011年、2012年涉及調整租金并不知情,未獲得相關材
料或討論過。
獨立董事谷秀娟未對此項議案進行投票表決。
獨立董事馮淵女士同意此項議案,并提出如下書面意見:同時請
盡快與匯錦公司簽訂租賃合同,規范關聯交易及信息披露。
獨立董事: 谷秀娟 張橋云 馮淵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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