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3
證券代碼:002105 證券簡稱:信隆實業 公告編號:2013-054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對外擔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
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有連帶責任。
一、 擔保情況概述
1、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持股 66.14%的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實
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信?。┫蚬咎岢錾暾垼? 為天津信隆與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簡稱:匯豐天津分行)所簽
訂《授信函》的銀行授信人民幣叁仟柒佰捌拾萬元(3,780 萬元)貸款額度(為最高
額不超過人民幣叁仟柒佰捌拾萬元(3,780 萬元)流動資金期限不超過 180 天的循環
貸款)提供貸款金額 100%的公司擔保,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保證責任。
2、 本擔保事項為原經公司于 2013 年 01 月 14 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臨時會議審
議通過《關于為天津信隆實業有限公司向匯豐銀行貸款提供擔保的議案》,并由董事
長廖學金先生代表公司與匯豐天津分行簽署《有限責任公司保證》所提供的擔保事項
(相關公告已刊登于公司指定的媒體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 與《證
券時報》)?,F該《有限責任公司保證》12 個月有效期即將屆滿,為保證天津信隆日
常經營周轉的資金需求,需重新簽署《有限責任公司保證》,貸款額度仍然為人民幣
叁仟柒佰捌拾萬元(3,780 萬元)由公司繼續提供貸款金額 100%的公司擔保,承擔
不可撤銷的連帶保證責任。
3、 經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為天津
信隆實業有限公司向匯豐銀行貸款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公司為天津信隆向匯豐天
津分行申請的融資貸款事項繼續提供合計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叁仟柒佰捌拾萬元的
公司擔保,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保證責任。
4、 天津信隆其它合資方南京華鋼五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 8.82%,因持股比例較小需
對本次擔保事項相應承擔擔保金額偏小,影響較小,利田發展有限公司為公司控股股
東,故由公司全額承擔擔保。
5、 因此項擔保不涉及關聯交易,且被擔保人資產負債率低于 70%,根據公司《章程》、《股
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對外擔保管理辦法》的規定須經董事會審議
批準,無須提交股東大會審批。
二、 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 被擔保人名稱:天津信隆實業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0 年 3 月 30 日
3、 注冊地址:天津市靜??h雙塘高檔五金制品產業園
4、 法定代表人: 廖學金
5、注冊及實收資本:美元叁仟陸佰壹拾萬元
6、經營范圍:自行車及部件、電動自行車及部件、運動器械及部件、體育用品、玩具、
鋼管、不銹鋼管、管件加工、生產、銷售;金屬表面處理;金屬制品、塑料制品及五
金制品的批發、進出口(以上經營范圍不涉及國營你貿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額、許可
證的商品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
7、 股 東 投資金額 持股比例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美元 2387.81 萬元 66.14%
南京華鋼五金有限公司 美元 318.38 萬元 8.82%
利田發展有限公司 美元 903.81 萬元 25.04%
8、天津信隆2012年營業收入總額19,171萬元(經會計師審計),2013年1-10月營業收入總
額已達25,964萬元,營業收入穩定成長。截至2013年10月31日止,流動資產人民幣
16,456萬元,非流動資產人民幣26,537萬元,資產總額人民幣42,993萬元;流動負債
人民幣15,628萬元,非流動負債人民幣12,353萬元,負債總額人民幣27,982萬元;所
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合計:人民幣15,011萬元(上列2013年1-10月財務數據未經
會計師審計),證明被擔保人對于擔保債務有實際承擔能力。
9、天津信隆自 2011 年 10 月正式投產營運來,營業額及業績狀況逐月持續增長。
三、 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與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簽訂銀行授信《授信函》
1、授信/金額:
本項授信為循環授信,即在遵守本授信函之各項條款和條件的前提下,在任何該
等授信項下已使用并已償還的任何金額可被再次使用。授信最高不超過人民幣 3,780
萬元 或其等值美元的人民幣/美元循環貸款(流動資金貸款)期限:不超過 180 天。
2、擔保: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保證人”)提供貸款金額 100%的公司擔保。
3、利息:人民幣循環貸款的適用利率為提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期人民幣貸
款基準利率上浮 20%。
4、擔保有效期:自《有限責任公司保證》簽署之日起至銀行收到保證人或保證人的清
算人或接管人關于終止本保證書的書面通知后一個日歷月期間屆滿。
四、 董事會意見
1、提供擔保的原因:
因應天津信隆日常經營周轉的需要,保證天津信隆運營資金需求,協助天津信隆
加快業務發展、加速創造經營效益,回報股東。
2、董事會意見
公司全體董事認為,天津信隆為公司持股 66.14%的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自 2011
年 10 月正式投產營運以來,營業額和業績狀況持續增長,天津信隆為應日常經營周轉
的需要,向銀行申請融資借款,保障天津信隆運營資金需求,公司繼續為其提供貸款
額度 100%的擔保有助于天津信隆加快業務發展、加速創造經營效益,回報股東。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1、截止本披露日止公司對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為人民幣肆億零柒佰柒拾肆
點肆肆萬元(40,774.44 萬元)。
2、截止本披露日止公司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傤~為人民幣零元。
3、截止本披露日止公司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及因擔保
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損失金額。
本次擔保后公司對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累計已審批對外擔保金額為人人民幣肆億零柒佰
柒拾肆點肆肆萬元(40,774.44 萬元)。(含本次擔保),實際擔保金額為 177,657,774.5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31.32%,公司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除對控股子公司之
外的其他對外擔保金額為 0 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0%。
六、其他
擔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將持續及時披露擔保的協議簽署和其他進展或變化情況。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3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