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3
股票代碼:000017、200017 股票簡稱:*ST 中華 A、*ST 中華 B 公告編號:2013—079
深圳中華自行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重整計劃執行進展及風險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
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10 月 12 日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請,深圳市
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自 2012 年 10 月 25 日起對本公司進行重整,2013 年 11 月 5 日深中院裁
定批準《深中華重整計劃》。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公司股票自 2012 年 11 月 13
日起停牌,待根據重整計劃的規定完成股票的讓渡、分配等事項后再申請復牌。
●本公司 2012 年全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5244 萬元;2013 年 1-9 月
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696 萬元。
●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間,本公司存在因《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原因被暫停上市,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原因(如重整計劃不能執行或不執行重整計劃
等)被宣告破產清算的風險;若本公司被宣告破產清算,本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
風險。
2012 年 10 月 24 日,深圳中院作出(2012)深中法破字第 30-1 號《民事裁定書》,
裁定自 2012 年 10 月 25 日起對本公司進行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師事務所、
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務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管理人。
2013 年 11 月 5 日,深圳中院作出(2012)深中法破字第 30-6 號《民事裁定書》,
批準《深圳中華自行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并終止深圳中華自行車(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由于《深圳中華自行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涉及出資人權益調整事項,
本公司股票將繼續停牌,待根據重整計劃的規定完成股票的讓渡、分配等事項后再申請復
牌。目前,公司各項重整工作正在加緊進行中。
公司特別提醒廣大投資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如果公司重
整計劃不能執行或不執行重整計劃等,則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并進行破產清算的風險。
若公司被宣告破產清算,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理性分析、注意投
資風險。
本公司董事會將根據重整計劃執行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鄭重提
醒廣大投資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香港商報》及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o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中華自行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3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