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1
浙江仙琚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
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獨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我們對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聘任
高級管理人員有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經審閱本次會議擬聘任的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個人履歷及相關資料,我們認
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擬聘任的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以及財務
總監等高級管理人員具備其行使職權相適應的資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第147
條規定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
者且尚未解除、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被中國證監會及
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等情形。
2、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提名、推薦、審議、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關規定,我們對董事會擬聘任的高級管理人員無異議。
獨立董事簽名:
朱寶泉 傅鼎生 邵毅平
2013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