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1
股票代碼:000620 股票簡稱:新華聯 公告編號:2013-110
新華聯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與株洲新華聯藥業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關聯交易概述
為滿足公司未來業務拓展的需要,近期,新華聯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公司”)間接控股子公司株洲新華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株
洲新華聯”)擬與公司關聯方株洲新華聯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株洲藥業”),
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補充協議。
株洲藥業的控股股東為新華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聯控股”),
持股比例為 100%。新華聯控股同時為公司的控股股東,持股比例為 65.98%。株
洲新華聯的控股股東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北京新華聯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
華聯置地”),持股比例 100%。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株洲
藥業為公司關聯法人,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召開第七屆第四十次董事會會議,審議并通過了
《關于與株洲新華聯藥業有限公司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之補充協議>》
的議案。獨立董事進行事前認可并出具獨立意見,關聯董事傅軍、馮建軍、丁偉、
張建回避表決,其余 5 名非關聯董事對本次關聯交易事項進行表決,并全票通過。
本次交易涉及金額 4530.45 萬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
規定,本次關聯交易無需公司股東大會的批準,且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
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無需經過有關部門批準。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關聯方名稱:株洲新華聯藥業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 2000 萬元
注冊地址:株洲市石峰區沿江北路 43 號
法定代表人:傅軍
業務范圍:藥品開發、生產的技術咨詢服務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株洲藥業總資產 1578.01 萬元,凈資產為-134.25
萬元,2012 年 1 月至 12 月主營業務收入為 0 萬元,凈利潤為-72.64 萬元。
株洲藥業的控股股東為新華聯控股,持股比例為 100%。根據《深圳證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株洲藥業為公司之關聯法人,本次交易構成關
聯交易。
三、關聯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本次關聯交易的標的為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區沿江北路、面積分別為
56,972.50 平方米(權證:株國用[2005]第 A0167 號)和 748.70 平方米(權證:
株國用[2005]第 A0168 號)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交易標的為株洲藥業所
有,無抵押。
鑒于該地塊的過戶手續尚未完成,株洲藥業與株洲新華聯簽署補充協議,約
定繼續履行上述轉讓合同,合同有效期延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四、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雙方約定將前述協議的有效期延續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雙方還約定:“若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非因株洲藥業或株洲
新華聯的原因,雙方未能完成上述地塊的土地性質變更及轉讓過戶相關手續,株
洲新華聯最終未能取得上述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商住用地),即上述
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已由株洲藥業過戶登記至第三方名下,或者仍在株洲藥業名
下,且株洲新華聯選擇解除上述《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及補充協議的,則
株洲藥業根據該等協議約定,應將已收取的轉讓價款 4530.45 萬元退還予株洲新
華聯,并就該等轉讓價款按 20%的年化收益率向株洲新華聯支付補償金。
同時,新華聯控股和實際控制人傅軍出具承諾:自愿為株洲藥業在上述協議
項下的退款及補償金支付義務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即:若株洲藥業未能按該協議
約定向株洲新華聯全額退款及支付補償金的,由新華聯控股和實際控制人傅軍負
責向株洲新華聯予以支付。
五、關聯交易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雖然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標的相關規劃控制指標受湘江沿江風光帶統一規劃
方案的影響暫未明確,導致該地塊的土地性質變更手續和相關轉讓手續一直未能
如期辦理,但考慮到本次交易地塊成交價格較低,且地理位置優越,未來的增值
空間較大,董事會認為延續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低成本擴張”的發展戰略,符合
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需求。此外,如最終不能轉讓過戶,公司也有權選擇解除
轉讓合同,要求新華聯藥業承擔全額退款并支付補償金,并要求新華聯控股和實
際控制人傅軍就此履行連帶保證責任。本次關聯交易不會給公司造成損失。
六、當年年初至披露日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
截至披露日,公司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為
4,530.45 萬元。
七、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和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進行事前認可并發表獨立意見:(1)本次交易標的地塊屬于湘江
風光帶東岸規劃的范疇,地理位置優越,未來增值空間大,若公司能依法取得土
地使用權,未來將增加新的土地儲備和新的利潤增長點。如最終不能轉讓過戶,
公司也有權選擇解除轉讓合同,要求新華聯藥業承擔全額退款并支付補償金,并
要求新華聯控股和實際控制人傅軍履行連帶保證責任。本次關聯交易不會給公司
造成損失。(2)在審議該議案時,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表決時關聯董事進
行了回避,審議程序合法有效。(3)本次關聯交易事項公平、公正、公開,沒
有損害公司中小股東利益。
八、備查文件
1、 董事會決議。
2、 獨立董事意見。
3、 協議。
特此公告。
新華聯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3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