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1
證券代碼:600641 證券簡稱:萬業企業 公告編號:臨 2013-026
上海萬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訴訟結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名稱釋義:
1、 公司:指上海萬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 萬業新鴻意:指公司控股 70%的子公司萬業新鴻意地產有限公司
3、 南京吉慶:指萬業新鴻意控股 74%的子公司南京吉慶房地產有限
公司
4、 商業網點:指持有南京吉慶 26%股權的南京市秦淮區商業網點房
地產開發公司
一、訴訟的基本情況
南京吉慶于2012年11月22日收到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應
訴通知書》[(2012)寧商初字第172號]及《民事裁定書》[(2012)寧商
初字第172號-1 ]等訴訟材料,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商業網點訴
南京吉慶企業借貸糾紛一案。具體情況詳見公司于2012年11月24日刊
登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的臨
2012-017號《上海萬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訴訟事項的公告》。
二、 訴訟結果
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收到編號為(2012)寧商初字第172號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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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
之規定,對上述訴訟事項裁定如下:
準許原告南京市秦淮區商業網點房地產開發公司撤回起訴。
一審案件受理費691290元,減半收取345645元,訴訟保全費5000
元,合計350645元,由原告南京市秦淮區商業網點房地產開發公司負
擔。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截至本次公告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無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訴
訟、仲裁事項。
四、 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潤無影響。
五、備查文件目錄
1、《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 [(2012)寧商初
字第172號];
上海萬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3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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