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1
證券代碼:002213 證券簡稱:特 爾 佳 公告編號:2013-033
深圳市特爾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
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重要提示 :
1、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變更、否決議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的方式。
一、會議召開情況
(一)召開時間:2013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 9:30;
(二)召開地點:深圳市龍華新區觀瀾高新技術產業園特爾佳廠區會議室;
(三)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的方式;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會;
(五)主持人:深圳市特爾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慧民先生;
(六)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深圳市特爾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二、會議的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委托的代理人共計 7 人,代表股份 52,487,049 股,
占公司股本總額的 25.48%,其中:
(1)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委托的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
份 52,487,049 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 25.48%;
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應邀列席
會議。
三、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具體表決情況如下:
1、審議通過《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表決結果:同意票 52,487,049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
反對票 0 股,棄權票 0 股。
表決結果為通過。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一)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
(二)律師姓名:譚清,榮珊珊;
(三)結論性意見: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人
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深圳市特爾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深圳市特爾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爾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