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1
證券代碼:600239 證券簡稱:云南城投 公告編號:臨 2013-079 號
云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1、本次會議無否決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2、本次會議無新提案提交表決;
3、本次會議無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云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2013 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10:00 在云南城投形象展廳(昆明市民航路 400 號)召開。
2、出席會議的股東和股東代理人人數、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及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
總數的比例如下:
出席會議的股東和股東代理人人數 5人
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股) 270,603,374
占公司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比例(%) 32.86
3、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劉猛先生主持。
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4、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公司在任監事 3 人,出席 2 人;公司董事會秘書出席
會議。公司部分獨立董事候選人、監事候選人、高級管理人員、律師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會議提案審議情況
1、《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劉猛先生以 272,383,066 票當選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
張萍女士以 270,002,210 票當選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
余勁民先生以 270,001,710 票當選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
栗亭倩女士以 270,026,510 票當選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
鐘彬先生以 270,603,374 票當選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朱錦余先生以 270,603,374 票當選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孫鋼宏先生以 270,603,374 票當選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成員在任職期間內,能夠嚴格按照相關監管規則及《公司董事會議事規
則》等相關規定履行職責,恪盡職守,為公司經營決策提供了有力支持,進一步提高了公司的
整體治理水平,有效防控了公司風險。在此,謹對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的工作表示衷心地感謝!
2、《關于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莫曉丹女士以 270,603,374 票當選為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監事;
李映紅女士以 270,603,374 票當選為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監事。
上述兩位監事將與職工代表監事張勛華先生共同組成公司第七屆監事會。
公司第六屆監事會成員在任職期間內,能夠嚴格按照相關監管規則及《公司監事會議事規
則》等相關規定履行職責,對公司規范運作、財務狀況、關聯交易及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履職情況等方面進行了監督,有效防控了公司風險,進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在此,謹對
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的工作表示衷心地感謝!
3、《關于提請股東大會對公司融資事項進行授權的議案》
同意 270,603,374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 100%;反對 0 股;棄權 0
股,審議通過《關于提請股東大會對公司融資事項進行授權的議案》。
4、《關于提請股東大會對公司向控股股東申請擔保額度及建立互保關系進行授權的議案》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實施指引》的
相關規定,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與本次交易有利害關系的關聯人云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
有限公司在股東大會上回避了本議案的表決。
同意 8,41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 100%;反對 0 股;棄權 0 股,審
議通過《關于提請股東大會對公司向控股股東申請擔保額度及建立互保關系進行授權的議案》。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會議由北京國楓凱文律師事務所律師現場見證,北京國楓凱文律師事務所出具了法律
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會議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
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規定;召集人、出席現場會議的人員資格合法有效;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上網公告附件
1、北京國楓凱文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3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