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1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山東日科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
根據《深圳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
規范運作指引》、《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 1 號超募資金使用》等規定的要
求,作為山東日科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日科化學”或“公司”)首次公開
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及持續督導的保薦機構,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招商證券”或“本保薦機構”)對日科化學擬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暫時補充流動
資金事項進行了核查,核查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及超募資金的基本情況
(一)首發募集資金情況
山東日科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
會證監許可[2011]586 號文核準,向社會公眾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3500 萬股,每股
面值 1 元,每股發行價格人民幣 22 元,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 770,000,000 元,扣
除發行費用人民幣 75,509,066 元,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694,490,934 元,
其中超募資金凈額為 451,050,934 元。上述募集資金于 2011 年 5 月 6 日全部到賬,
已經山東天恒信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并出具了《驗資報告》(天恒信驗
報字【2011】第 3101 號)。公司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制度。
(二)截止目前超募資金使用情況
1、2011 年 5 月 27 日,公司一屆十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
募資金提前償還銀行貸款的議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資金 8,800 萬元歸還銀行
借款。
2、201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 2011 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
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投資山東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的議案》,本次投資使用超募
資金 11,400 萬元。
3、2011 年 12 月 8 日,公司一屆十六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超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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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投資建設“產成品儲運中心項目”的議案》,本次使用超募資金 1,300 萬元。
201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 2011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
用超募資金對“年產 10,000 噸塑料改性劑(ACM)項目”追加投資的議案》、《關
于使用超募資金對“塑料改性劑研發中心項目”追加投資的議案》、《關于使用資
金投資建設“年產 70,000 噸共擠色母料(ASA)項目”的議案》,分別使用超募
資金 4,500 萬元、1,500 萬元、9,600 萬元,共計 15,600 萬元。
4、2012 年 2 月 1 日,公司一屆十八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
募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公司使用超募資金 4,000 萬元用于暫時補充
流動資金。2012 年 7 月公司已將上述 4,000 萬元人民幣全部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
專用賬戶。
5、2012 年 8 月 5 日,公司一屆二十三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
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使用超募資金 84,105,254.96 元(其中含利
息收入 4,054,320.96 元)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6、2012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二屆四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
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使用閑置募集資金 5,000 萬元用于暫時
補充流動資金。2013 年 5 月公司已將上述 5,000 萬元人民幣全部歸還至公司募集
資金專用賬戶。
7、2013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
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使用閑置募集資金 5,000 萬元用
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期限不超過 6 個月。2013 年 12 月公司已將上述 5,000 萬
元全部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截止目前,公司募集資金已全部列入使用計劃。
二、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
遵循股東利益最大化原則,結合自身的實際生產經營情況,公司計劃使用閑
置募集資金 5,000 萬元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以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
財務費用,滿足公司暫時的流動資金需求,并保證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
和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的正常進行。
上述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期限不超過董事會批準之日起
6 個月,到期將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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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因公司募集資金存在一定的閑置,隨著公司經營規模的不斷增長,公司的原
材料采購等日常經營性流動資金需求大幅增加,公司下游客戶用銀行承兌方式結
算貨款的比例大幅增長,而上游供應商基本上都是些壟斷性的客戶,極少用銀行
承兌的結算方式,導致公司流動資金需求增加。
按銀行借款同期利率(年利率)6%上浮 30%計算,即年利率按 7.8%計算,
半年預計節約財務費用 195 萬元。通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可以增強公司資金的流
動性,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發
展要求和全體股東利益。
四、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議案的內部程序
本次補充流動資金的金額未超過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的 10%,不需提交股東
大會審議批準。
201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二屆十二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使用閑置募集資
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201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二屆十次監事會審議通過了《使用閑置募集資金
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201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獨立董事出具了同意《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
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實施的書面意見。
五、關于日科化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本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認為:
1、日科化學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符合《招股說明
書》披露的募集資金使用方向,用于公司主營業務,沒有與原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會影響原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也不存在變相改
變募集資金投向、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
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公司的《募集資金管
理制度》等有關規定;
2、日科化學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 5,000 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未超過
超募資金總額的 20%,未超過募集資金凈額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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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募集資金使用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財務費用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提升公司的經營效益,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
4、本次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分別經董事會全體董事審議通過和監事會全體監
事審議通過,全體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5、公司最近十二個月未進行證券投資、委托理財、衍生品投資、創業投資
等高風險投資,公司承諾補充流動資金后十二個月內不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
資。
綜上,本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同意日科化學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
充流動資金。
(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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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無正文,為《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山東日科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之簽署頁)
保薦代表人: 楊建斌 劉麗華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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