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1
深圳市新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聘任公司總裁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
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
程》和公司《獨立董事工作細則》等有關制度的規定,作為深圳市新綸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下稱“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聘任的高級管
理人員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程序合法、合規,所聘任的
高級管理人員教育背景、專業知識、技能、工作經歷和經營管理經驗以及目前的身
體狀況均能夠勝任所聘崗位的職責要求;未發現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及《公
司章程》第九十七條規定的情況,未發現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況,任職資格合法。
公司董事長侯毅先生推薦、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名、董事會審議通過。聘任程
序及表決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同意公司第三屆董
事會第七次會議聘任張原先生為公司總裁。
(獨立董事關于深圳市新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公司總裁的獨立意見之簽
署頁)
獨立董事(簽字):
牛秋芳 張天成 寧 鐘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獨立董事關于深圳市新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
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簽署頁)
獨立董事(簽字):
牛秋芳 張天成 寧 鐘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