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1
證券代碼:002321 證券簡稱:華英農業 公告編號:2013-060
河南華英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董事會換屆選舉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河南華英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
董事會將于2014年1月26日屆滿。為順利完成本次董事會的換屆選舉
(以下簡稱“本次換屆選舉”),公司董事會依據《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將第五屆董事會的組成、董事候選人的
推薦、 本次換屆選舉的程序、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等事項公告如
下:
一、第五屆董事會的組成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將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3名,非獨
立董事6名。董事任期自相關股東大會選舉通過之日起計算,任期三
年。
二、選舉方式
本次換屆選舉采用累積投票制,即股東大會選舉非獨立董事或
獨立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擬選非獨立董事或獨立董事人數相同
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開使用。
三、董事候選人的推薦(董事候選人推薦表詳見附件)
(一)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推薦
公司董事會、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單獨或者合計持有本公司已
發行股份總數3%以上的股東有權向第四屆董事會書面提名推薦第五
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
(二)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推薦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單獨或者合計持有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的股東有權向第四屆董事會書面提名
推薦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四、本次換屆選舉的程序
1、推薦人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天內(即2013年12月27日
15:00前)按本公告約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薦董事候選人并提交相關
文件。
2、在上述推薦時間屆滿后,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將對初選的
董事人選進資格審查,對于符合資格的董事人選,將提交公司董事
會。
3、公司董事會根據選定的人選召開董事會確定董事候選人名
單,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請本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4、董事候選人應在股東大會召開之前作出書面承諾,同意接受
提名,并承諾資料真實、完整,保證當選后履行董事職責。
5、公司在發布召開關于選舉獨立董事的股東大會通知時,將獨
立董事候選人的有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聲明、候選人聲
明、獨立董事履歷表)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進行備案審核。
6、在新一屆董事會就任前,現任董事會董事仍按有關法規的規
定繼續履行職責。
五、董事任職資格
(一)非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
董事候選人應為自然人,具有擔任董事相適應的工作閱歷和經驗,
并保證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妥善履行董事職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本公司的董事: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
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
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
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
日起未逾3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
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
起未逾3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6、被中國證監會處以證券市場禁入處罰,期限未滿的;
7、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8、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三次以上通報批評;
9、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
高級管理人員;
10、無法確保在任職期間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于公司事務,
切實履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履行的各項職責;
11、國家公務員或擔任公司董事違反《公務員法》相關規定
的;
12、法律、行政法規或部門規章規定的其他內容。
(二)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除需具備上述董事任職資格之外,還必須
滿足下述條件:
1、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
的工作經驗;
2、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
規章及規則,并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其職責;
3、通過中國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的獨立董事培訓并獲得培訓證
書;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本公司的獨立董事:
(1)在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
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
姐 妹 、 岳父 母、兒 媳 女 婿、 兄弟姐 妹 的 配偶 、配偶 的 兄 弟姐 妹
等);
(2)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
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3)在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單
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近親屬;
(4)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三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5)為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
員;
(6)在其他五家上市公司兼任獨立董事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人員;
(8)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六、推薦人應提供的相關文件:
(一)推薦董事候選人,必須向本公司董事會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選人推薦書(原件,格式見附件);
2、推薦的董事候選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原件備查);
3、董事候選人履歷表、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如推薦獨立董
事候選人,
還需提供獨立董事資格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4、能證明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薦人為本公司股東,則該推薦人應同時提供下列文
件:
1、如是個人股東,則需提供其身份證明復印件(原件備查);
2、如是法人股東,則需提供其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原
件備查);
3、股票賬戶卡復印件(原件備查);
4、股份持有的證明文件。
(三)推薦人向公司董事會推薦董事候選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薦方式僅限于親自送達或郵寄兩種方式。
2、推薦人必須在2013年12月27日15:00時前將相關文件送達或
郵寄至(以收件郵戳時間為準)本公司指定聯系人處方為有效。
七、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李遠平、高翔
聯系部門:證券部
聯系電話:0371-55697517/55697518
聯系傳真:0371-55697519
聯系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金水路219號盛潤白宮西塔11層
特此公告
河南華英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董事會候選人推薦表》
河南華英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候選人推薦表
推薦人 推薦人聯系電話
證券賬戶 持股數量
推薦的候選人類別 □ 非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 (在類別前打“√”)
董事候選人信息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任職資格(是/否符合本公
告規定的條件)
簡歷(包括但不限于學
歷、職稱、詳細工作履
歷、兼職情況等,可另附
紙張)
其他說明(如有)(注:
指與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
東及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
關聯關系;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數量;是否受過中國
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
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等,可另附紙張。)
推薦人(蓋章/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