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8
四川成飛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對相關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董事行為指引》、 公司章程》
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四川成飛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飛集成”
或“公司” )的獨立董事,在認真查閱相關資料,并聽取公司關于本次關聯交
易、會計估計變更事項的相關說明后,基于獨立、客觀、公正的判斷立場,現就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獨立董事關于《關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情況的議案》的
獨立意見
1、公司與成都飛機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西安西沃客車有限公司的
關聯交易事項以及控股子公司中航鋰電(洛陽)有限公司與公司實際控制人中國
航空工業集團公司下屬的多家單位的關聯交易事項均為日常經營所需。我們認
為,該等關聯交易遵循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交易價格公允。
2、在表決通過《關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情況的議案》時,相
關關聯董事依照有關規定未參加表決。公司董事會在審議通過關聯交易的議案
時,表決程序合法合規,未有違規情形,未有損害股東和公司權益情形,且符合
監管部門及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的規定。
3、同意上述關聯交易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獨立董事關于《關于公司與成飛集團簽署<資產置換協議>的關聯交易議
案》的獨立意見
1、經審查后,本人認為,四川華衡房地產地價評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
衡評估”)與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成都飛機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
稱“成飛集團”)及其關聯方沒有現實的和預期的利益關系,同時與相關各方亦
沒有個人利益或偏見。華衡評估是在本著獨立、客觀的原則,并實施了必要的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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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程序后出具評估報告的,其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符合客觀、獨立、公正和科學
的原則。
2、在表決通過關聯交易協議的議案時,關聯董事依照有關規定未參加表決。
公司董事會在審議通過關聯交易協議的議案時,表決程序合法合規,未有違規情
形,未有損害股東和公司權益情形,且符合監管部門及有關法律、法規、《公司
章程》的規定。
3、公司與成飛集團的關聯交易行為符合公司總體戰略和未來的發展規劃,
本人認為協議中資產置換的方案及主要條款對協議雙方公平合理,不存在損害公
司及其他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上述關聯交易表決程序合法。同意上述關聯交易
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獨立董事關于《關于公司會計估計變更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
的相關規定,變更依據真實、可靠。變更后的會計估計能夠更加公允、客觀地反
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東的利益。
董事會的審議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
第13號: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關規定。同意公司本次會計估計變更。
獨立董事(簽名): 劉錫良 李世亮 馮淵
201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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