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8
證券代碼:002209 證券簡稱:達意隆 公告編號:2013-031
廣州達意隆包裝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為參股子公司申請銀行授信提供擔保額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公司參股子公司廣州華新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新達公司”)
因生產經營資金需要,向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環市東路支行(以下簡稱“平
安銀行環市支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授信綜合額度期限為四年。公司擬對華
新達公司向平安銀行環市支行申請的 5 億元人民幣的綜合授信額度,在其他股東
不低于持股比例提供擔保的情形下,為華新達公司提供最高不超過 2 億元人民幣
的授信額度連帶責任擔保,以及相應的利息、復利、罰息及銀行方實現債權的費
用。華新達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我司提供反擔保。
201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參
股子公司申請銀行授信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上述擔保事項已經公司第四屆董
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被擔保人:廣州華新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廣州市南沙區珠江管理區新廣三路 63 號辦公樓 201 室;
3、法定代表人:馮翰新;
4、成立日期:2013 年 8 月 21 日;
5、注冊資本:貳億元人民幣;
6、經營范圍:投資管理;利用自有資金進行對外投資(法律、行政法規禁
止的除外);投資項目信息咨詢;企業管理咨詢。
7、本次擔保對象華新達公司為本公司與廣州華新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華新集團”)共同投資成立,本公司以貨幣資金投入 8,000 萬元,占注冊
資本的 40%;華新集團以貨幣資金出資 12,000 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60%。
華新集團產權控制關系為自然人馮翰新持股 95%,廣州華新集團有限公司持
股 5%,實際控制人為馮翰新,與本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8、主要財務指標: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華新達公司資產總額為 21,519
萬元,負債總額為 1,520 萬元;華新達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成立,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尚未產生營業收入(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1、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
2、保證期間:自擔保合同生效日起至各具體授信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
后兩年。
3、擔保金額:最高不超過本金 2 億元人民幣,以及相應的利息、復利、罰
息及銀行方實現債權的費用。
四、董事會意見
1.公司董事會認為:華新達公司主要從事飲料代加工業務,前景良好,通
過銀行融資渠道解決資金需求,有利于該公司的業務發展。目前該公司成立時間
尚短,尚未產生營業收入,華新達公司股東方按股權比例為其銀行融資提供相應
擔保,有利于華新達公司獲得銀行融資支持。董事會認為,隨著其相關業務的不
斷推進,華新達公司具有相應的償債能力。
2.此次為參股子公司提供擔保,本公司持有華新達公司 40%的股權,按照
持股比例提供擔保。目前,其他股東已提供了不低于持股比例的相應擔保,本次
擔保公平、對等。
3.華新達公司同意以其全部資產對我司提供反擔保,本次擔保風險可控。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本次擔保事項符合《公司法》、證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
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 號)、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
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被擔保對象的業務前景良好,提供上述擔保對公
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無重大不利影響;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擔保,其他股東
方提供不低于持股比例的擔保,華新達公司同時向公司提供反擔保,本次擔保行
為公平、對等、風險可控;公司對外擔保相關審批程序合法,沒有損害公司及公
司股東利益。同意《關于為參股子公司申請銀行授信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對外擔保行為外,無其他任何對外擔保
事項。公司無逾期擔保事項發生。
本次對外擔保最高額為 2 億元人民幣,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31.89%。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2.《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為參股子公司申請銀行授信提供擔保額度的獨立意
見》
廣州達意隆包裝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3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