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8
天津九安醫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關于提名公司審計部門負責人的審核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天津九安醫
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天津九安醫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審計制
度》等相關規定,本委員會查閱了楊炳飛先生的個人資料并廣泛征求意見,對提
名楊炳飛先生為天津九安醫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審計部負
責人,發表如下意見:
(一)經審慎檢查楊炳飛先生的履歷等材料,未發現其有《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七條、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況,以及被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法規確定為市
場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現象,其任職資格符合擔任公司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
的條件,能夠勝任所任崗位,符合《公司法》、《天津九安醫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楊炳飛先生與公司持股 5%以上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關聯關系;
(三)我們同意提名楊炳飛先生為公司審計部門負責人,并提交公司第三屆
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
天津九安醫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2013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