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8
證券代碼:002521 證券簡稱:齊峰新材 公告編號:2013-051
齊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
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齊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2 日
以郵件、傳真送達等方式發出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的通
知,會議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采取現場表決
和通訊表決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應出席會議監事 5 名,實際參會 5 名,
董事會秘書列席了會議。會議由劉永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表決結果:有效表決票5票,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經監事會審議,認為劉永剛先生、邊昌富先生符合公司監事履行職責
的相關要求,任職資格符合《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和公司《章程》的相關
規定,同意提名劉永剛先生、邊昌富先生為第三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候
選人簡歷見附件)。以上監事候選人經股東大會選舉后與職工代表監事共
同組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自股東大會選舉之日起任期三年。
最近二年內曾擔任過公司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監事人數未超過
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單一股東提名的監事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
分之一。
本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將采用累積投票制進行選舉。
2、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表決結果:有效表決票5票,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齊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3 年 12 月 27 日
附件:
監事候選人簡歷
劉永剛:男,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1973 年出生,大學本科學
歷。1995 年至今,歷任第二紙廠普通員工,齊峰集團車間班組長、車間
主任,齊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車間主任。1995 年被評為“護廠衛士”;
1997 年至 2012 年期間,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和“先進個人”。 與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
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禁止任職的
條件及被中國證監會處以證券市場禁入處罰的情況。
邊昌富:男,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1961 年出生,大專學歷。
歷任公司員工,設備科科長,齊峰新材料有限公司設備部經理,多次被
評為“公司先進工作者”和“朱臺鎮先進工作者”。現任山東省博興縣
歐華特種紙業有限公司副經理。與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以及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規定禁止任職的條件及被中國證監會處以證券市場禁入
處罰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