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6
安徽科大訊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董事會換屆選舉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作為安徽科大訊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
司”)的獨立董事,我們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的《關于公司
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基于本人的獨立判斷,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董事會換屆的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提名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被提名人的任職資格符
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獨立董事的條件,能夠勝任所聘崗位的職責要求,未發現
有《公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
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得擔任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況,也未曾受到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任
何處罰和懲戒。
同意提名劉慶峰先生、劉昕先生、蘇俊先生、唐斌先生、陳濤先生、吳曉
如先生、胡郁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
同意提名李健先生、潘立生先生、左延安先生、舒華英先生為公司第三屆
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獨立董事簽名:俞能宏、錢進、李健、潘立生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