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6
天津汽車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臨時會議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獨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規定,作為天津汽車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
司”)獨立董事,現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臨時會議相關議案發表下列
意見:
一、關于使用剩余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的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包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能夠有效促
進公司業務發展,能夠節約公司財務費用,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和廣大投資者利益,不存在損害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的審批
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中小企業板信
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 29 號:募集資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
有關規定。公司最近十二個月未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公司承諾永久補充
流動資金后十二個月內不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
基于上述意見,我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包含利息收入)約 4,684.18
萬元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二、關于第二屆董事會換屆選舉事項的獨立意見
1、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臨時會議審議了《關于董事會換屆選舉的
議案》,審議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董事候選人、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關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
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和《獨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3、董事候選人胡津生先生、常世平先生、董書新先生、趙文杰先生、尹寶
茹女士、任偉先生、張義生先生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中不得擔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
形,也未曾受過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任何處罰和懲戒,
4、獨立董事候選人張俊民先生、田昆如先生、謝利錦先生、郭衛鋒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中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國證
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未曾受過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
所的任何處罰和懲戒,具備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資格和能力。
5、本次董事會換屆選舉提案和董事候選人提名均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
的情況。
因此,我們同意 11 名董事候選人(含 4 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提名,并將
該事項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 邢國友、劉志遠、卞宜民、于瑞峰
2013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