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6
證券代碼:000875 證券簡稱:吉電股份 公告編號:2013-061
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共同投資甘肅臨澤 50 兆瓦并網
光伏發電項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對外投資概述
1、基本情況
為加快推進公司北穩西征南擴的新能源發展戰略的實施,公司
擬與吉林省能源交通總公司(持有公司 25.58%股份,是公司第一大
股東 )共同投資建設甘肅省張掖市臨澤縣 50 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
目。
根據雙方協商,未來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將持有項目公司
51.85%股份,吉林省能源交通總公司將持有項目公司 48.15%股份。
項目公司為公司控股子公司。
2、董事會審議情況
2013 年 12 月 24 日召開的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關于共同投資建設甘肅臨澤 50 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
的議案》。
1
本次對外投資需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后方可生效。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況
吉林省能源交通總公司
設立時間:1988 年
經濟性質:國有企業
住所:長春市人民大街 5688 號
注冊資金:112129 萬元人民幣
營業執照注冊號:220000000057209
稅務登記證號碼:220102123921440
經營范圍(主營):開發建設電力、地方煤炭、交通項目、電力、
交通建設所需鋼材、水泥等。
吉林省能源交通總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主要財務指標為:
2012 年末,資產總額 206.79 億元;負債總額 186.15 億元;所有者權
益 20.64 億元。2012 年度,營業總收入為 51.23 億元;營業總成本
50.38 億元;利潤總額-9.21 億元。
系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全資子公司,是公司的第一大股東。
三、合作項目基本情況
1、甘肅省張掖市臨澤縣 50 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項目裝機
容量 50.803MW,年利用小時數 1436.8 小時,項目運行期 25 年,年
平均發電量為 7299.2 萬千瓦時,總投資額 51,280 萬元。其中 20%由
雙方以現金方式投資,80%由通過銀行貸款方式解決。
2、合作雙方成立項目公司,負責甘肅省張掖市臨澤縣 50 兆瓦
2
并網光伏發電項目的投資、建設、經營管理。負責甘肅省張掖區域
未來新能源項目的開發、建設以及運行管理。
3、項目公司經營范圍:新能源項目的開發、投資建設、技術咨
詢服務。
4、項目公司注冊資本金:10800 萬元,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出資 5600 萬元,占 51.85%股份;吉林省能源交通總公司出資 5200
萬元,占 48.15%股份。
5、合作雙方同意按其投資額占總投資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利
潤,分擔共同投資風險。合作雙方同意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
投資項目承擔法律責任。
6、雙方同意,項目公司最高權利機構為董事會,董事會由 5 名
董事組成,其中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派 3 人,吉林省能源交通
總公司委派 2 人,董事長由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總經理由
董事會聘任。
四、對外投資的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一)對外投資的目的
1、有利于公司產業結構的調整
共同出資甘肅臨澤光伏電項目,將加大公司清潔能源的份額,
有利于優化公司產業結構,從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若本次投
資完成,公司光伏電裝機容量將達到 7 萬千瓦。
2、有利于增加公司盈利能力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太陽能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
3
的通知》(發改價格[2011]1594 號),本項目按標桿上網電價 1.00 元/
千瓦時(含稅),項目運行期 25 年內的年平均發電量為 7299.2 萬千
瓦時,年利用小時數為 1436.8 小時測算,投資回收期為 9.1 年,總
投資收益率為 7.71%,投資利稅率為 8.36%,資本金凈利潤率為
25.01%,全部投資財務內部收益率(所得稅前、稅后)分別為 11.89 %、
10.51%,資本金財務內部收益率 15.28%。項目盈利能力較好。
3、符合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和能源產業發展方向
近幾年,光伏發電已由補充能源向替代能源過渡,并在向并網
發電的方向發展。本工程選址在甘肅省,是國家新能源政策鼓勵扶
持地區。符合國家《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規定和吉電股份
發展戰略。
(二)存在的風險
1. 上網電價下調風險。
2. 項目核準開工建設和配套電網建設同步的風險。
(三)對公司的影響
1、符合公司發展太陽能產業自然條件:
甘肅臨澤縣氣候干燥,降雨稀少,蒸發量大,光照充足,太陽
輻射強。年太陽輻射總量在 6174.74MJ/m2,年日照小時數 3077 小時,
該地區屬于太陽輻射高值區,太陽能資源較豐富,適宜建設光伏電
站。
2、可以享受國家優惠政策: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太陽能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
4
的通知》(發改價格[2011]1594 號),本項目按標桿上網電價 1.00 元/
千瓦時(含稅)。
五、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與吉林省能源
交通總公司及其下屬公司發生各類關聯交易 1382 萬元。
六、備查文件
1、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
2、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及專項意見
特此公告。
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