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6
威海廣泰空港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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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關于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
業板塊上市公司董事行為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
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威海廣泰空港設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七次
臨時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基于獨立的判斷立場,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獨立意見:
公司在確保正常生產經營資金需求、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
金使用,及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購買銀行理財產品能夠提高閑置募集資金使
用效率和增加現金資產收益;同時公司擬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金額及審批權
限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會議事規
則》的規定;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范圍、期限、歸口管理部門的確定及風險控制
措施的有效落實能夠降低投資風險,保障資金安全。
該事項的決策和審議程序合法、合規。我們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并按購買理財產品的總額度履行相應地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義務。
二、關于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山東匯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與中興華富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
司聯合轉制設立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轉制后的事務所使用中
興華富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的法律主體,山東匯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的
人員及業務轉移到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以中興華會計師事
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主體對客戶提供服務。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
合伙)經財政部、中國證監會批準,具備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具備為上
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和能力。
鑒于上述事項,為保持公司外部審計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保證審計質量,
同意董事會將公司續聘的 2013 年度的財務審計機構由山東匯德會計師事務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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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變更為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
大會審議。
(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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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頁無正文,為威海廣泰空港設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相關事項的獨立
意見的簽字頁。)
獨立董事:
李耀忠 權玉華 毛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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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