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6
證券代碼:002668 證券簡稱:奧馬電器 公告編號:2013-049
廣東奧馬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持續督導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奧馬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事宜
已于 2012 年 4 月完成,公司聘請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信證券”)
擔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項目的保薦機構,持續督導期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終止。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6 日發布《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預案》。2013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與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廣州證券”)簽署了《非
公開發行股票保薦協議》,聘請廣州證券擔任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
構。廣州證券已委派保薦代表人胡漢杰先生和曹柏青先生,負責公司具體的保薦
工作。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
定,公司因再次申請發行證券另行聘請保薦機構,應當終止與原保薦機構的保薦
協議,另行聘請的保薦機構應當完成原保薦機構未完成的持續督導工作。因此,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4 日與國信證券簽訂了《關于終止廣東奧馬電器股份有限
公司與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保薦協議>、<持續督導協議>和<募集資金
三方監管協議>的協議》,國信證券未完成的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持續督
導工作將由廣州證券承接。
廣州證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持續督導期間為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
上市當年剩余時間及其后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并承接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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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持續督導期內(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督導工作。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事宜尚需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核
準,能否獲得核準,以及核準的時間均存在不確定性。
特此公告。
附件:廣州證券簡介、保薦代表人簡歷
廣東奧馬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3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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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一、廣州證券簡介
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前身為廣州證券公司,1988 年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
成立,是全國最早成立的證券公司之一。1997 年增資改制為廣州證券有限責任
公司,2001 年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為全國性綜合類券商。目前廣州證券注冊資本
達 27.71 億元,員工人數約 1400 人,,由廣州越秀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控股,
其為越秀集團的三大支柱產業之一,廣州證券為金融集團的核心主體。2012 年,
廣州證券實現營業收入 9.54 億元,凈利潤 2.93 億元,最新分類評級為 AA 級。
二、保薦代表人簡歷
胡漢杰先生,首批注冊保薦代表人,中山大學法學碩士,現任廣州證券投資
銀行總部執行總經理。主要從事企業改制、重組、股票發行與上市等工作,曾擔
任順威股份 IPO、珠江啤酒 IPO、潞安環能 IPO、廣東鴻圖 IPO、廣百股份 2010
年度非公開發行及佛塑股份 2003 年度配股項目的保薦代表人,具有豐富的投資
銀行業務經驗。
曹柏青先生,注冊保薦代表人,南開大學金融學碩士學位,現任廣州證券投
資銀行部業務總監,2006 年起從事投資銀行業務,主持或參與完成了寶石股份
非公開發行、廣百股份非公開發行、中珠控股重大資產重組、09 宿建投債、10
沈國資債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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