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1
山東民和牧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向控股股東借款的事前認可意見
本人作為山東民和牧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于
2013年12月10日收到公司提交的《關于向控股股東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有關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董事長孫希民先生、副董事長孫憲法先生為本次交易的關聯自然人,做為關聯董
事,在董事會審議有關事項時應回避本議案的表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的指導意
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
等有關規定,作為公司獨立董事,我們就上述關聯交易事項與公司管理人員進行
了必要的溝通,上述關聯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經營的需要,未發現有損害公司及其
他股東利益的情形。
基于此,本人同意將上述議案提交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
獨立董事:
宋曉 李保明 馮玉光
2013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