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6
證券代碼:600331 證券簡稱:宏達股份 公告編號:2013-058
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最近五年接受監管措施或處罰及整改情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和宏達股份)目前正在實施非公開發
行股票工作,發行申報材料上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后,
中國證監會進行了審查,并下發了《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反饋意見通知
書》(131389號)(以下簡稱通知書),按照通知書要求,將公司最近五年被證
券監管部門和交易所采取監管措施或處罰的情況及相應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說
明如下:
中國證監會四川監管局(簡稱四川監管局)于 2009 年 6 月 8 日至 6 月
17 日對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并于 2009 年 8 月 27 日出具了《監管意見書》
(川證監上市[2009]44 號),對發現的問題提出監管意見。公司高度重視《監
管意見書》中提到問題和風險,及時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和討論了《監管意見
書》中指出的公司在規范運作、內控制度、財務管理、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等方
面存在的問題和風險,對照《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規,根據公
司實際情況,針對存在的不足進行了認真剖析和研究,于 2009 年 9 月 28 日
向四川監管局提交了《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監管意見書的回復》,并實施
了整改措施,詳情如下:
序
監管意見 整改措施
號
宏達股份將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
公司章程需及時修訂完善; 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董事會
1 公司財務、銷售、印章管理 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及關聯交易的決策權限和決策程序。宏達股
等制度需進一步細化。 份正在制定《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將進一步明
確公司在財務、銷售、印章管理等方面的責任權限,并完善責任
追究機制。
“三會”職能應進一步加 宏達股份將繼續積極組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時參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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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董事會對有關授權的監 國證監會組織的持續教育培訓,使其進一步熟悉證券市場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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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不夠。 不斷提高規范運作意識,更好的誠實勤勉履行職責。
公司在“三會”召開的過程中,相關記錄人員將進一步詳細地記
錄會議內容,盡可能全面反映各與會人員對會議議案發表的意見
及討論情況。
宏達股份8月26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已審議通過
了《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新修訂的《公司章程》
不再對經理層對外投資進行授權。該議案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
過后實施。
公司 2008 年年報中未披露
部分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 宏達股份將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制定的定期報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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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權尚未辦理過戶手續或 容和格式指引充分披露相關信息。
取得權屬證明等情況。
宏達股份在土地權證和房產權證方面,由于多種原因,存在著一
部分資產未辦理取得產權
些權未證更名、未過戶等問題。公司管理層高度重視四川證監局
或使用權證明;部分資產未
4 提出的問題和要求,組織專門人員對宏達股份土地權證和房產權
辦理過戶手續;部分資產未
證進行了全面清理,凡是具備辦理土地權證和房產權證條件的,
辦理更名手續。
將責成專人,在相關政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下積極辦理。
針對應收賬款的問題,公司管理層高度重視,多次進行專題研究,
組織專門力量,明確目標、責任、期限及獎懲辦法,采取多種有
效措施,專項催收應收賬款,通過管理層的大量工作,在客戶的
支持的配合下,宏達股份應收賬款回收效果明顯,截止 2009 年 6
月 30 日,應收賬款已有年初的 9.05 億元減少到 3.89 億元。公司
將持續高度重視應收賬款的回收和風險控制,建立經常性項下的
機制,從銷售和財務兩個關鍵環節采取切實可行的相關措施,確
保數額控制和風險防范,并對現有客戶群進行嚴格甄別,歷史遺
留的應收賬款確保有計劃的減少,盡可能不發生新的應收賬款,
切實將應收賬款盡可能控制在最低數額,并使應收賬款水平力爭
達到保持中國鉛鋅行業較好水平。
針對資金管理、財務處理手續不完善的問題,宏達股份管理層已
經開展進一步完善制度和明確流程的相關工作,基本原則是,嚴
格按照上市公司相關法規和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在原
應收賬款風險控制不足;資
有基礎上,進一步修訂相關制度,進一步調整設置相關流程,并
5 金管理不完善;財務處理手
建立經常性項下的機制,從決策、審批、經辦三個主要環節上下
續不完善。
功夫。具體做法是,進一步明確,凡屬生產經營范圍內的資金支
付,嚴格對應相關合同或文件,宏達股份本部一定數額以上的,
須經總經理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一定數額以內的,可由總經理、
副總經理、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決定,并實行總經理、副總經
理、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審批簽字后,方由相關財務人員負責
辦理;凡屬非生產經營范圍內的資金支付,必須嚴格控制,實行
申請、預審查制度,一定數額以上的,須經總經理辦公會集體研
究決定,一定數額以內的,由分管副總經理決定,并由總經理或
分管副總經理審批簽字后,方由相關財務人員負責辦理。宏達股
份所有控股子公司資金支付全部照此原則辦理。
對于投資、借貸、擔保等事宜,將進一步修訂章程有關條款,完
善相關制度,進一步明確董事會和管理層權限范圍,并輔之以數
額量化和操作流程的相關規則,使宏達股份在資金管理、財務處
理手續等方面更加規范。
未嚴格執行募集資金管理 宏達股份2007年9月募集資金凈額為1,456,130,000元。2008年,因
制度;募投項目未及時轉 受“5.12”汶川特大地震影響,10萬噸/年鋅合金建設項目廠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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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募集資金使用效果不 設備和相關設施嚴重受損,經過宏達股份戰勝各種困難,夜以繼
佳。 日的搶修和維護,在有關施工單位和設備制造商單位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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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該建設項目于2009年3月基本具備試生產條件。目前,10萬噸
/年鋅合金項目部分“填平補齊”的輔助工程尚未完成,待工程項
目全部完工后,公司將按照國家相關會計政策及時轉固。
在鋅合金原材料采購方面,公司將認真研究國際國內宏觀經濟形
勢,充分論證在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下的市場變化趨勢,采取套期
保值等多種有效措施,積極化解市場價格波動給公司生產經營帶
來的風險。
公司將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
《關于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證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已修訂完善的《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法
律法規,根據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履行審批程序,嚴格按照承諾
規范使用募集資金。
除上述情況外,公司最近五年內(2008 年至今)無其他被中國證監會、四
川監管局、上海證券交易所采取監管措施或處罰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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