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6
證券代碼:300058 證券簡稱:藍色光標 公告編號:2013-087
北京藍色光標品牌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北京藍色光標品牌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
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 2013 年 12 月 25 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監事
3 名,實際出席監事 3 名。與會的各位監事已經知悉與所議事項相關的必要信息。
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北京藍色光標品牌管理顧問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全體與會監事一致推薦宋丹
女士主持會議。
本次會議與會監事經過認真審議,以通訊表決方式通過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北京藍色光標品牌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
計劃(草案修訂稿)》;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北京藍色光標品牌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以下簡稱《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內容符合
《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及《股權激
勵有關事項備忘錄 1 號》、《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 2 號》、《股權激勵有
關事項備忘錄 3 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實施《股票
期權激勵計劃》合法、合規,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經公司股
東大會批準后,即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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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藍色光標品牌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
稿)》具體內容請見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網站。
此項議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獲得通過。
二、審議通過了《北京藍色光標品牌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
計劃的激勵對象名單》。
監事會對《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確定的本次獲授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名單
進行認真核實,認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確定的公司高
級管理人員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
性文件規定的任職資格;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確定的公司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公司董事會認為需要進行激勵的相關員工不存在最近三
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
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情形,該名單人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
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 1 號》、《股權激勵
有關事項備忘錄 2 號》、《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 3 號》規定的激勵對象條
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北京藍色光標品牌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
象名單》具體內容請見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網站。
此項議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獲得通過。
特此公告。
北京藍色光標品牌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3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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