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1
成都國騰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收購
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權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
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成都國騰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公司”)《章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及《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
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就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的《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收購控股子公司部
分股權的議案》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我們一致認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過 5,100 萬元超募資金收購控股子公司成都
國星通信有限公司部分股權的事項,符合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公司通過收購國
星通信股權可進一步加大對北斗衛星導航應用產業的發展力度,提升公司整體盈
利能力,同時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本次超募資金使用計劃符合《深圳
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信息披露業
務備忘錄第 1 號——超募資金使用(2012 年修訂)》、《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不存在
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利益的情況,且本次超募資金的使用沒有
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
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情況。本次交易不構成《上市
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基于上述意見,全體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過 5,100 萬元超募
資金收購控股子公司成都國星通信有限公司部分股權的事項。
獨立董事:鄒壽彬 胡洋瑄 江才
2013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