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6
證券代碼:300156 證券簡稱:天立環保 公告編號:2013‐058
天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變更、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形;
3.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方式。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天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3 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
會于 2013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會議室舉行,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
東及股東代表共計 3 人,代表有表決權的公司股份 116,775,565 股,占公司股本
總額的 40.45%。本次股東大會由董事長王利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監事
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北京市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徐春霞律師和盛芝然律
師出席見證了本次會議,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本次會議召集與召開符合《中華
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會議以現場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審議了以下議案:
1、《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表決結果:
116,775,565 股同意,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股份總數的 100%;0 股反對,占
出席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 股棄權,占出席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
《公司章程修正案》已于 2013 年 12 月 7 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網站巨潮資訊
網進行了信息披露,請投資者注意查閱。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經北京市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春霞律師和盛芝然律師
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見證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
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召集
人具備召集本次股東大會的資格;出席及列席的人員均具備合法資格;本次股東
大會的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天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決議》;
2、《北京市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關于天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
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天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