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6
億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制度
(經2013年12月24日第六屆董事會臨時會議審議修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億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幕信息管理,
做好內幕信息保密工作,維護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則,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關
于上市公司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規則》、《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
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內幕信息登記備案工作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董事長為公司內幕
信息保密工作的主要責任人。董事會辦公室為公司內幕信息監督、管理、登記及
備案的日常工作部門。董事會秘書負責辦理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記入檔備案
事宜。
公司監事會應當對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章 內幕信息及內幕信息知情人
第三條 本制度所指內幕信息是指為內幕信息知情人員所知悉、對公司證券
及其衍生品種的價格可能產生重大影響、尚未公開的信息。“尚未公開”是指公
司尚未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報刊和指定網站上正式對外披露。
第四條 本制度所指內幕信息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和處置財產決定;
(三)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
重要影響;
(四)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六)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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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的董事長、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
動;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
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九)公司減資、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
宣告無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
(十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
(十三)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十四)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化;
(十五)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和業績快報披露前,定期報告和業績快報的內容;
(十六)上市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重大資產重組計劃;
(十七)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
之三十;
(十八)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
償責任;
(十九)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
(二十)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五條 本制度所指內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內幕信息公開前能直接或者間
接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員。
第六條 本制度所指內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一)可以接觸、獲取內幕信息的公司內部相關人員,包括: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內部參與重大事項籌劃、論證、決策等
環節的人員;由于所任公司職務而知悉內幕信息的財務人員、內部審計人員、信
息披露事務工作人員等。
(二)可以接觸、獲取公司內幕信息的外部相關人員,包括: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東的董事、監事、高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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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員;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交易對手方和其關聯
方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財務顧問、保
薦機構、資信評級機構等證券服務機構的從業人員;依法從公司獲取有關內幕信
息的外部單位人員;參與重大事項籌劃、論證、決策、審批等環節的外部單位人
員;接觸內幕信息的行政管理部門人員;由于親屬關系、業務往來關系等原因知
悉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其他人員。
第三章 內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記備案
第七條 在內幕信息依法公開披露前,公司應當填寫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
表,及時記錄商議籌劃、論證咨詢、合同訂立等階段及報告、傳遞、編制、決議、
披露等環節的內幕知情人名單,及其知悉內幕信息的時間、地點、依據、方式、
內容等信息。
第八條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各部門、子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應
積極配合公司做好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備案工作,及時告知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
情況以及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的變更情況。
公司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的負責人為內幕信息報告的責任人,可分別在
本部門或本分子公司指定一位通訊員,負責具體工作,及時向公司董事會秘書及
董事會辦公室報告信息。公司各部門的通訊員必須是部門經理級或以上管理人
員;各分公司、子公司的通訊員應為董事會秘書或辦公室主任。
第九條 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交易對手方、中介服務機構等
應積極配合公司做好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備案工作,及時告知公司已發生或擬發
生的重大事件的內幕信息知情人情況以及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的變更情況。
第十條 公司應如實、完整記錄內幕信息在公開披露前的報告、傳遞、編制、
審核、披露等各環節所有內幕信息知情人的名單,并按規定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
備《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見附件一)和《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見附件
二)。
第十一條 公司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送相關公
告文件(如定期報告、董事會決議等)時,同時報備《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
包括但不限于:
(一)獲悉公司被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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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方案;
(三)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證券發行預案;
(四)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合并、分立草案;
(五)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股份回購預案;
(六)公司擬披露年報、半年報;
(七)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高送轉的利潤分配、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高送轉”是指每10股獲送的紅股和資本公積金轉增的股數合計在6股以上(含6
股);
(八)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股權激勵草案;
(九)公司發生重大投資、重大對外合作等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
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十)公司披露重大事項前,公司股票已經發生了交易異常的情況;
(十一)中國證監會或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 公司發生收購、重大資產重組、發行證券、合并、分立、回購股
份等重大事項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除了應當報送《內幕信
息知情人登記表》外,還需要同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送《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
公司應督促備忘錄涉及的相關人員在備忘錄上簽名確認。
第十三條 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自記錄(含補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研究、發起涉及公司的重大
事項,以及發生對公司股價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時,應當填寫本單位內幕信息
知情人登記表。
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接受委托從事證券服務業
務,該受托事項對公司股價有重大影響的,應當填寫本機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
表。
收購人、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對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對公司股價有重大影響事項
的其他發起方,應當填寫本單位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
上述主體應當根據事項進程將內幕信息知情人分階段送達公司,但完整的內
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的送達時間不得晚于內幕信息公開披露的時間。內幕信息知
情人登記表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七條的要求進行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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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應當做好其所知悉的內幕信息流轉環節的內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記,并做
好第一款至第三款涉及各方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的匯總。
第十五條 行政管理部門人員接觸到公司內幕信息的,應當按照相關行政部
門的要求做好登記工作。
公司在披露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要求需經常性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
送信息的,在報送部門、內容等未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可將其視為同一內幕
信息事項,在同一張表格中登記行政管理部門的名稱,并持續登記報送信息的時
間。除上述情況外,內幕信息流轉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門時,公司應當按照一事一
記的方式在知情人檔案中登記行政管理部門的名稱、接觸內幕信息的原因以及知
悉內幕信息的時間。
第四章 內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責任
第十六條 在公司內幕信息尚未公開披露前,內幕信息知情人應將內幕信息
知情范圍控制到最小。
第十七條 內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向他人泄露內幕信息內容,不得利用內幕信
息為本人、親屬或他人謀利,不得利用內幕信息進行內幕交易或建議他人利用內
幕信息進行交易。
第十八條 公司內幕信息尚未公布前,內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將有關內幕信息
內容向外界泄露、報道、傳送,包括不得在公司內部網站上以任何形式進行傳播
和粘貼。
第十九條 如果公司內幕信息已在市場上流傳并使公司股票價格產生異動
時,公司董事會秘書應立即報告董事會,以便公司及時予以澄清,并向證券監管
機構或深圳證券交易所報告。
第二十條 如果公司內幕信息由于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制度的要求,
確實需要向其他方提供有關信息的,應在提供之前確認已經董事會秘書備案,并
確認已經與其簽署保密協議或者取得其對相關信息保密的承諾,并及時進行相關
登記。
第五章 責任追究與處理措施
第二十一條 公司根據證監會的規定,對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本公司股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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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衍生品種的情況進行自查。發現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
或者建議他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的,公司應當核實并依據本制度對相關人員
進行責任追究,并在2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及處理結果報送公司注冊地中國證
監會派出機構。
第二十二條 公司內部信息知情人違反本制度,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損失
的,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對責任人、內部信息知情人給予批評、警告、記過、罰
款、留用察看、解除勞動合同等處分,并將自查和處罰結果報送證券監管機構和
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
第二十三條 公司外部信息知情人違反本制度,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損失
的,公司將提請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或司法機關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或者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悖的,按國
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修改和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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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億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
證券簡稱:億城股份 股票代碼:000616
內幕信息事項(注 1):
內幕信息 身份證號 知悉內 知悉內 知悉內
序 所 在 單 職務 內幕信 內幕信息 內幕信息 登記
知情人員 碼或股東 幕信息 幕信息 幕信息 登記人
號 位/部門 /崗位 息內容 所處階段 公開時間 時間
姓名 代碼 時間 地點 方式
注2 注3 注4 注5
法定代表人簽名: 公司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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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內幕信息事項應當采取一事一記的方式,即每份內幕信息知情人員檔案僅涉及一個內幕信息事項,不同內幕信息事項涉及的知
情人檔案應當分別記錄。
2.填報獲取內幕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會談、電話、傳真、書面報告、電子郵件等。
3.填報各內幕信息知情人員所獲知的內幕信息的內容,可根據需要添加附頁進行詳細說明。
4.填報內幕信息所處階段,包括商議籌劃,論證咨詢,合同訂立,公司內部的報告、傳遞、編制、決議等。
5.如為上市公司登記,填寫上市公司登記人名字;如為上市公司匯總,保留所匯總表格中原登記人的姓名。
6.涉及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應當分為以下四部分填列:(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前述自然人的配
偶、直系親屬;(二)交易對方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負責人),以及前述自然人的配偶、直系親屬;(三)本次重
大資產交易聘請的中介機構及相關經辦人員,以及前述自然人的配偶、直系親屬;(四)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資產交易內幕信息的法人
和自然人,以及前述自然人的配偶、直系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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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億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
證券簡稱:億城股份 股票代碼:000616
所涉重大事項簡述:
注: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涉及的相關人員應當在備忘錄上簽名確認。
交易階段 時間 地點 籌劃決策方式 參與機構和人員 商議和決議內容 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公司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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