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6
證券代碼:300259 證券簡稱:新天科技 公告編號:2013-056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收到軟件產品增值稅退稅款及政府補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
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 號)的規(guī)定,增值稅一般納稅
人銷售其自行開發(fā)生產的軟件產品(含嵌入式軟件),按 17%稅率征收增值稅后,
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 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經鄭州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國家稅務局核準同意,公司所屬期為 2012 年 11
月-2013 年 9 月的軟件產品收入實際稅負超過 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稅收優(yōu)
惠 政 策 。 公 司 于 2013 年 12 月 24 日 收 到 上 述 軟 件 產 品 增 值 稅 退 稅 款
6,065,375.30 元 , 2013 年 12 月 25 日收 到 上述 軟件 產品 增值 稅 退稅 款
6,314,889.50 元,合計共收到上述軟件產品增值稅退稅款 12,380,264.80 元。根
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的相關規(guī)定,以上退稅所得將計入公司 2013 年度營業(yè)外收入,
將對公司 2013 年損益產生積極影響。
公司于近期收到政府補助共計 190.00 萬元,明細如下:
撥款金額 列入的會計
日 期 付款單位 來源和依據
(萬元) 科目
“物聯網智能計量儀表及系統研
2013.11.18 鄭州市財政局 100.00 究與應用”項目經費 ,批文號: 遞延收益
鄭科計[2013]3 號
“無線自動路由抄表系統及智能
終端開發(fā)及產業(yè)化”項目,項目已
2013.11.18 鄭州市財政局 30.00 營業(yè)外收入
結題驗收,批文號:鄭科計[2013]2
號
1
撥款金額 列入的會計
日 期 付款單位 來源和依據
(萬元) 科目
根據鄭州市科學技術局、鄭州市財
政局鄭科計[2013]4 號文件,公司
2013.11.29 鄭州市財政局 50.00 收到“基于物聯網的城市供暖改 遞延收益
革配套計量收費控制系統研發(fā)與
應用”項目經費。
鄭州高新區(qū)創(chuàng)
建國家高新技 根據鄭州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管
理委員會鄭開管[2013]44 號文件,
2013.12.6 術產業(yè)標準化 10.00 營業(yè)外收入
公司獲 2012 年度河南省名牌產品
示范區(qū)領導小 稱號獎勵。
組辦公室
以上政府補助資金將會對公司本期及后期凈利潤產生一定積極影響,具體會
計處理最終以審計機構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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