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6
證券代碼:002482 證券簡稱:廣田股份 公告編號:2013-060
深圳廣田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
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期間沒有增加、否決或者變更議案的情況發生;
2、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方式召開。
一、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2013年12月25日上午9:30
2、召開地點:深圳市羅湖區沿河北路1003號東方都會大廈公司會議室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
4、召集人:深圳廣田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董事長葉遠西先生
6、本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臨時股東大會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
總數為349,440,000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67.57%。6名董事、全體監事、董事會
秘書出席會議,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律師代表列席會議。
三、提案審議及表決情況
1、審議通過了《關于審議深圳廣田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
議案》。
表決結果:349,440,000股同意,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0股反對,0股棄權。
2、審議通過了《關于審議深圳廣田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
的議案》。
表決結果:349,440,000股同意,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0股反對,0股棄權。
3、審議通過了《關于審議深圳廣田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改聘2013年度審
計機構的議案》。
表決結果:349,440,000股同意,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0股反對,0股棄權。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律師代表到會見證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并出具了法律
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
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召集人具備召集本次股東大會的資格;出席及
列席會議的人員均具備合法資格;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的《深圳廣田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臨時
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關于深圳廣田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
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廣田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