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1
證券代碼:600363 證券簡稱:聯創光電 編號:2013 臨 047 號
江西聯創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原項目名稱:半導體照明光源產業化項目
公司擬將“半導體照明光源產業化項目”募集資金投資總額由 9,774.90
萬元調減為 6,550 萬元;同時將“半導體照明光源產業化項目”剩余募集資金變
更為出資新設江西聯融新光源協同創新有限公司,由新公司繼續實施半導體照明
光源產業化項目
變更募集資金投向的金額:6,550 萬元
新項目預計正常投產并產生收益的時間:不適用
一、擬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2]1027 號文核準,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28 日非公開發行 72,670,000 股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為 457,094,300.00 元,
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凈額為 425,180,210.14 元。募集資金凈額將分別用于
“半導體照明光源產業化項目”、“半導體照明光源用 LED 器件產業化項目”、“功
率型紅外監控系統用 LED 外延材料、芯片及器件產業化項目”、“企業技術研發中
心建設項目”四個項目。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盡快發揮募集資金效益,根據行業發展現狀及公
司實際情況,2013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
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同意將 “半導體照明光源產業化項目”下
的 4,180 萬元募集資金變更投向用于“高亮度超薄 LED 背光源及配套用導光板項
目”,并將提交公司 2013 年 12 月 27 日召開的 2013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募集資金將用于以下投資項目:
1
項目投資 擬用募集資金
序號 項目名稱
總額(萬元) 投資額(萬元)
1 半導體照明光源產業化項目 13,954.90 9,774.90
2 半導體照明光源用LED器件產業化項目 19,570.24 19,570.24
功率型紅外監控系統用LED外延材料、
3 21,919.64 21,919.64
芯片及器件產業化項目
4 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5,243.66 5,243.66
高亮度超薄LED背光源及配套用導光板
5 4,180.00 4,180.00
項目
合 計 64,868.44 60,688.44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以通訊方式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表決結果為同意 9 票,
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1、本次擬將“半導體照明光源產業化項目”募集資金投資總額由 9,774.90
萬元調減為 6,550 萬元。
2、根據 2012 年 10 月江西省委、省政府《關于大力推進科技協同創新的決
定》和江西省科技廳于 2013 年 7 月出臺的《江西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協同創新體
認定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公司結合自身條件擬聯合江西圓融光
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圓融光電”)、研創光電科技(贛州)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研創光電”)共同組建江西聯融新光源協同創新有限公司(暫定名,以
工商登記為準,以下簡稱“協同創新公司”),其中聯創光電為龍頭企業,圓融光
電和研創光電為協同企業,共同出資 8,000 萬元組建協同創新公司,公司出資
6,550 萬元,持股比例為 81.875%,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公告的 2013 年臨 046
號《對外投資公告》。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公司擬將“半導體照明光源
產業化項目”剩余募集資金變更為出資新設江西聯融新光源協同創新有限公司,
由新公司繼續實施半導體照明光源產業化項目,具體生產規模根據市場情況確
定。
本次變更募投項目金額占募集資金凈額的比例為 15.41%,本次變更募投項
2
目未構成關聯交易。
二、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項目計劃投資和實際投資情況
半導體照明光源產業化項目于 2011 年 7 月 19 日經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
會(贛工信投資備[2011]0706 號)備案,在本公司科技園區內由公司實施,總
投資 13,954.90 萬元,建設工期 18 個月,達產后將形成年產 10 萬盞 LED 路燈、
LED 隧道燈、150 萬支 LED 日光燈、300 萬只 LED 球泡燈的生產能力。該項目計
劃投入募集資金 13,954.90 萬元,截止目前已使用募集資金 6,232.13 萬元,其
中項目投入 532.13 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5,700 萬元,尚未使用的資金存儲
在募集資金專戶。
(二)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具體原因
1、“半導體照明光源產業化項目”可行性報告投資預算于 2010 年開始編制,
距今歷時較長,募投項目中部分設備原來可選擇的種類以及廠家較少,近兩年因
市場變化和新產品的不斷推出,部分設備價格出現了一定幅度的下降。
2、隨著 LED 行業工藝技術、工藝裝備等持續不斷的技術改進和創新,募投
項目的部分生產線建設需要的投資低于投資概算。
3、2012 年 10 月,江西省委、省政府發布了《關于大力推進科技協同創新
的決定》,江西省科技廳于 2013 年 7 月出臺了《江西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協同創新
體認定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明確了以江西省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半導體照
明、光伏、風能與核能、新能源汽車及動力電池、航空制造、金屬新材料、非金
屬材料、生物、綠色食品、文化及創意)為核心,以江西省省龍頭企業(聯盟)
為主體,關聯企業參與,集聚各類資源設立股份制的協同創新實體。《辦法》還
明確將對每個協同創新實體給予資金扶持,其中江西省財政引導資金為 2,000
萬元,并要求創新體所在市政府同比配套財政引導資金 2,000 萬元,省、市財政
資金原則上三年后歸還。
公司被列為首次批準設立協同創新公司的龍頭企業之一。根據江西省戰略性
新興產業發展的需求,公司通過與圓融光電、研創光電共同出資設立江西聯融新
光源協同創新有限公司,來實施公司“半導體照明光源產業化項目”,能夠充分
爭取政府資金扶持,獲得國內外相關院校與企業的技術合作支持,通過利益機制
3
和協同創新,整合利用產業鏈資源,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形成具有明顯技術
優勢的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加快公司半導體照明產業的發展和技術提升,促進
LED 產業發展,實現 LED 產業的規模效益,從而提高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加
快募投項目建設進度,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盡快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
三、江西聯融新光源協同創新有限公司情況和風險防范
詳見公司同日公告的 2013 年臨 046 號《對外投資公告》。
四、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影響及合法合
規性
1、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影響項目實施進度,對募集資金投資
項目不存在不利影響。
2、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將嚴格按照募集資金管理相關規定履行
必要的審批程序,公司將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本次變更的信息披露義務,確保變更
合法合規。
3、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將在保薦機構、專項資金存管銀行的全
面指導和監控下進行,并嚴格按照保薦機構、專項資金存管銀行的意見進行操作。
五、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對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意見
獨立董事意見: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影響項目實施進度,對募
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存在不利影響;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將嚴格按照募
集資金管理相關規定履行必要的審批程序,公司將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本次變更的
信息披露義務,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綜上述,同意公司將“半
導體照明光源產業化項目”募集資金投入總額由 9,774.90 萬元調減為 6,550 萬,
同時將“半導體照明光源產業化項目”剩余募集資金變更為出資新設江西聯融新
光源協同創新有限公司,由新公司繼續實施半導體照明光源產業化項目。
監事會意見:本次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變更沒有違反中國證監會、上海
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程序
合法有效。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影響項目實施進度,對募集資金投
資項目不存在不利影響;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將嚴格按照募集資金管
理相關規定履行必要的審批程序,公司將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本次變更的信息披露
義務,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綜上述,同意公司將“半導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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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源產業化項目”募集資金投入總額由 9,774.90 萬元調減為 6,550 萬,同時
將“半導體照明光源產業化項目”剩余募集資金變更為出資新設江西聯融新光源
協同創新有限公司,由新公司繼續實施半導體照明光源產業化項目。
保薦機構意見:1、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
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和監事會皆發表了明確表示同意的意見,尚需提交股東大
會審議通過后方能實施,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
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
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存在違規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
2、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符合公司實際情況,有利于公司生產經
營及未來發展的客觀需要,有利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不存在損害聯
創光電股東利益的情況,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
金管理的相關規定,符合聯創光電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3、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事項無異議。
六、關于本次變更部分募投項目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相關事宜
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能實
施。
七、備查文件
1、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議
2、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獨立意見
3、第五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4、保薦人對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江西聯創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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