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5
山東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作為山東得利斯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認真查閱了公司董事會相關
資料,現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的各項議案,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調整公司 2013 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總金額的議案
我們對公司調整公司 2013 年度的日常關聯交易總金額事項進行了事先調查
并表示認可,依據公司日常關聯交易相關資料,基于獨立判斷原則,我們認為:
公司對 2013 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總金額的調整是基于公司市場情況發生變化進
行的,關聯交易價格仍然需按市場價格確定,定價公允,沒有違反公開、公平、
公正的原則,且不影響公司運營的獨立性,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行
為,符合公司整體利益。本次關聯交易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
程》及公司《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的規定。
同意《關于調整公司 2013 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總金額的議案》。
二、關于聘任公司董事會秘書的獨立意見
公司董事會關于該事項的提名方式及表決、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會秘書候選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歷符合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
員的要求,并且未發現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中規定的不
得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情況發生,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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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尚未解除的情況,也未曾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任何處罰和懲
戒。公司董事會秘書候選人已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董事會秘書任職資格證書,熟
悉證券相關法律、法規,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的資格。
同意《關于聘任公司董事會秘書的議案》。
獨立董事: 尤建新 劉海英 高金華
2013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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