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5
方大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意見
方大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現任獨立董事石艷玲、劉紅霞和郭珊女士根據《公司法》、《上市規則》
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為保證公司經營業務開展,緩解階段性資金需求壓力,公司決定向控股股東
遼寧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幣伍仟萬元(5,000 萬元),借款利率按方
大化工同期銀行借款利率執行,借款利率為 7.20%,期限一年(自款項到公司賬
戶之日起開始計算),可提前償還本金。
對于以上,我們認為本次公司向關聯方借款是為了保證公司經營業務開展,
緩解階段性資金需求壓力,借款用途合理;公司對該關聯交易的審議、表決程序
合法有效,借款條件公平、合理,未損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
的利益。鑒于此我們同意本次借款事項。
獨立董事: 石艷玲 劉紅霞 郭 珊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