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5
證券簡稱: 南京銀行 證券代碼: 601009 編號: 臨 2013-036
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無否決提案的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無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和地點。
公司 2013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5:30 在南京
市中山路 288 號公司總部四樓大會議室召開。
(二)出席會議的股東和代理人人數,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及占公司
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比例。
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投票方式,參加本次會議投票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 1,272,356,502 股,占公司股份總額的 42.86%。
(三)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
由董事會召集,并由公司董事長林復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公司在任董事 12 名,林復、胡昇榮、洪正貴、范從來、朱增進董事親自出
席本次會議,其余董事因公務原因無法親自出席;公司在任監事 7 人,周小祺、
趙嵐、余新平、張偉年監事親自出席了本次會議,其余監事因公務原因無法親自
出席;公司行長胡昇榮,副行長魏海諾、束行農列席本次會議;董事會秘書湯哲
新出席了本次會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1
本次會議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1、關于修訂《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議案
代表股份數 同意股數 同意比例 反對股數 反對比例 棄權股數 棄權比例
出席股東 1,272,356,502 1,272,356,50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關于修訂《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代表股份數 同意股數 同意比例 反對股數 反對比例 棄權股數 棄權比例
出席股東 1,272,356,502 1,272,356,50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關于修訂《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代表股份數 同意股數 同意比例 反對股數 反對比例 棄權股數 棄權比例
出席股東 1,272,356,502 1,272,356,50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關于修訂《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代表股份數 同意股數 同意比例 反對股數 反對比例 棄權股數 棄權比例
出席股東 1,272,356,502 1,272,356,50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關于修訂《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的議案
代表股份數 同意股數 同意比例 反對股數 反對比例 棄權股數 棄權比例
出席股東 1,272,356,502 1,272,356,50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關于修訂《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監事制度》的議案
代表股份數 同意股數 同意比例 反對股數 反對比例 棄權股數 棄權比例
出席股東 1,272,356,502 1,272,356,50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7、關于發行金融債券的議案
代表股份數 同意股數 同意比例 反對股數 反對比例 棄權股數 棄權比例
出席股東 1,272,356,502 1,272,356,50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8、關于發行金融債券特別授權的議案
代表股份數 同意股數 同意比例 反對股數 反對比例 棄權股數 棄權比例
出席股東 1,272,356,502 1,272,356,50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9、關于審議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業務的議案
代表股份數 同意股數 同意比例 反對股數 反對比例 棄權股數 棄權比例
出席股東 1,272,356,502 1,272,356,50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關于審議關聯方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億元人民幣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議案
代表股份數 同意股數 同意比例 反對股數 反對比例 棄權股數 棄權比例
出席股東 938,906,502 938,906,50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其中,第十項議案涉及的關聯方股東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回避表決。
2
截止股權登記日,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33,450,000 股。
三、律師見證情況
公司股東大會經江蘇金禾律師事務所夏維劍、顧曉春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
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 2013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
席會議人員資格、本次股東大會的議案和表決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華人民共
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會議召集人的資格、會議和表決程序、
表決結果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上網公告附件
法律意見書, 詳情參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網
站(www.njcb.com.cn)。
五、備查文件
(一)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股東大會決議
(二)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3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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