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5
股票簡稱:廣州發展 股票代碼:600098 臨 2013-53 號
廣州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
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無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無新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廣州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第六
屆董事會于 2013 年 12 月 3 日通過公司指定媒體發出召開公
司 2013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董事會公告。公司 2013 年
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 2013 年 12 月 24 日上午在廣州市天河
區臨江大道 3 號發展中心 6 樓召開。
(二)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和股東代理人共 11 名,代表
股份數 1,709,743,729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62.35%。
(三)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
定,會議由董事長伍竹林先生主持。
(四)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會議 5 人;公司在任監
事 3 人,出席會議 2 人;董事會秘書出席本次會議,公司高
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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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案審議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對會議提案進行審議并以記名
投票表決方式形成以下決議:
(一)關于通過公司變更部分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用途的決議
會議以 1,709,743,729 股同意,占有效表決股份數的 100%,
0 股反對,0 股棄權,審議通過。
(二)關于選舉馮凱蕓女士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的
決議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和第六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建議,
采取記名、累積投票表決方式,會議選舉馮凱蕓女士為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董事,任期自 2013 年 12 月 24 日起至 2015 年
7 月 8 日。
表決結果如下:
馮凱蕓女士以 1,709,743,729 股同意當選第六屆董事會董
事。
(三)關于選舉羅志剛先生為第六屆監事會監事的決議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和第六屆監事會建議,采取記名、
累積投票表決方式,會議選舉羅志剛先生為公司第六屆監事
會股東代表監事,任期自 2013 年 12 月 24 日起至 2015 年 7
月 8 日。
表決結果如下:
羅志剛先生以 1,709,743,729 股同意當選第六屆監事會監
事。
曾燕萍女士因退休自 2013 年 12 月 24 日起不再擔任公司
監事,公司對曾燕萍女士擔任公司監事期間所付出的努力表
示衷心的感謝!
三、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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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聘請廣州金鵬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波律師和潘筱云律
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現場見證,并出具《廣州金鵬律師事
務所關于廣州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臨時股
東大會的律師見證法律意見書》((2013)穗金鵬股法字第 169
號),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大會
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和大會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本次年度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一)廣州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臨時股
東大會決議;
(二)廣州金鵬律師事務所關于本次股東大會的法律意
見書。
特此公告。
廣州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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