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5
煙臺冰輪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以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獨立意見
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認真閱讀了相關會議資料,并對有關情況進行了
詳細了解,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和《深圳證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關規定,經過充分的討論,現就公司使用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
品的事項發表以下獨立意見:
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財務狀況穩健,自有資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正常生
產經營資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 10000 萬元的自有閑置資金以購買銀行保本型理
財產品方式進行理財投資,有利于在控制風險前提下提高公司資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資金收益,不會對公司經營活動造成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
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公司內控程序健全,該事項相關審批程序合法合規。同意上述使用自有資金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事項。
獨立董事:樊高定 呂永祥 楊利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