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5
證券代碼:002638 證券簡稱:勤上光電 公告編號:2013-83
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數量為11,828,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16%;本次實
際可上市流通數量為11,728,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13%。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為2013年12月30日。
一、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概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1]1745號”文核準,東莞勤上光
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發行人”)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
通股(A股)股票46,835,000股,其中網下配售數量為9,300,000股,網上發行
37,535,000股,并于2011年11月25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首次
公開發行前股本為140,500,000股,發行上市后總股本變為187,335,000股。
經2012年4月9日召開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以2011年12月
31日總股本187,335,000股為基數,以資本公積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0股。分紅前
公司總股本為187,335,000股,分紅后總股本增至374,670,000股。
截至本申請日,公司總股本374,670,000股,其中有限售條件股份142,024,325
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232,645,675股。
二、申請解除股份限售股東履行承諾情況
1、股東承諾情況
根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說明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
告書》及《公司章程》,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股東作出如下承諾:
(1)、杭州尚泰永源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葉林茂、黃炯、郭小燕、
羅念槽、田苗、王小平、石東明、李秋堡、葉少勇、章道波分別承諾:若發行人在
2011 年 12 月 30 日之前刊登招股說明書,則自持有發行人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
變更登記手續的 2010 年 12 月 30 日為基準日)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本人)已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若發行
人在 2011 年 12 月 30 日之后刊登招股說明書,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
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已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
分股份。
(2)、擔任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的章道波(已離任)還承諾:在其任職期間,每年
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離職后六個月內,不轉
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報離任六個月后的十二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
易出售公司股票數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總數的比例不超過百分之五十。
2、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嚴格履行了上述各項承諾。
3、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的情形,公司不
存在對其違規擔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為 2013 年 12 月 30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數量為 11,828,000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3.16%;本次
實際可上市流通數量為 11,728,000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3.13%。
3、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共計 11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體情況如下:
本次可上市
序 本次實際可 凍結股份數
股東名稱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流通股數占 備注
上市流通數
號 份總數(股) 售數量(股) 量(股) 公司總股本
量(股)
的比例
1 章道波 200,000 200,000 100,000 0 0.03% 離任高管
2 葉少勇 240,000 240,000 240,000 0 0.06%
3 李秋堡 400,000 400,000 400,000 0 0.11%
4 石東明 528,000 528,000 528,000 0 0.14%
5 王小平 560,000 560,000 560,000 0 0.15%
6 田苗 800,000 800,000 800,000 0 0.21%
7 羅念槽 800,000 800,000 800,000 0 0.21%
8 郭小燕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0 0.27%
9 黃炯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0 0.27%
10 葉林茂 2,300,000 2,300,000 2,300,000 0 0.61%
杭州尚泰永源股權
11 投資合伙企業(有限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0 1.07%
合伙)
合計 11,828,000 11,828,000 11,728,000 0 3.13% ---
注:歷任高管章道波先生申報離任迄今已超六個月但未滿十八個月,其所持股
份本次實際可上市流通數量為其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50%。
四、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經核查后認為:
(一)勤上光電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數量、上市流通時間均符合《公司法》、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
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
(二)本次申請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嚴格履行了首次公開發行時作出的承諾。
(三)截至本保薦意見出具之日,勤上光電與本次限售股份相關的信息披露真
實、準確、完整。
保薦機構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勤上光電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項無異
議。
五、備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書;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表;
3、股本結構表和限售股份明細表;
4、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3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