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5
中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公司關聯交易的專項意見
中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參加了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召開的二〇一三年第十五次董事會會議。
全體獨立董事承諾獨立履行了職責,未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與
公司及其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
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我們審議了下列關聯交易:
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中海散貨運輸有限公司與公司的關聯方—中海香港控股
有限公司簽署《干散貨運輸資源經營整合框架協議》并期租租入 21 艘散貨船。
就該筆交易,我們向公司管理層進行了問詢,我們了解簽署《干散貨運輸資
源經營整合框架協議》及執行期租合約乃為解決控股股東與本公司之間的同業競
爭,做大做強本公司全資所屬中海散貨運輸有限公司的干散貨船隊。
就雙方執行的期租合約,從《框架協議》來看,完全按照市場價來決定,我
們認為這一機制所確定的期租價格是合理的。
我們認為:上述關聯交易是按照市場價格為交易基準或對本公司而言更為優
惠的條件訂立的,符合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符合本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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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頁無正文,為《中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關聯交易專項意見》
的簽字頁)
獨立董事:
朱永光先生
簽字:____________
張軍先生
簽字:____________
盧文彬先生
簽字:____________
王武生先生
簽字:____________
林俊來先生
簽字:____________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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