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4
證券代碼:002273 股票簡稱:水晶光電 公告編號(2013)056號
浙江水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籌劃現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浙江水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1 日正式發布了
《關于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停牌公告》(公告編號(2013)043 號),公司股票于 2013 年
10 月 21 日開始停牌。201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
了《關于公司現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議案》等議案,并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 在 《 中 國 證 券 報 》、《 上 海 證 券 報 》、《 證 券 時 報 》 和 巨 潮 資 訊 網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現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預案》(公
告編號:(2013)053 號)。公司股票已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開市起復牌。
一、現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工作進展情況
目前,公司、標的公司及各中介方正在積極地推進本次現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
配套資金相關工作。本次現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項目涉及的審計、評估和
盈利預測審核等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聘請的獨立財務顧問和律師正在繼續開展本次交易事
項的盡職調查及相關申報材料制作工作,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將再次召開董事會審議本
次交易相關事項,并與交易對方簽署相關協議、公告現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
金報告書等相關材料,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審批程序。
二、特別提示:
1、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備忘錄的有關規定,公司在發出召開審議本次現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
事項的股東大會通知之前,將每三十日發布一次重組工作進展公告。
2、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披露的《現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預案》
(公告編號:2013-053)第七節“二、本次交易的風險因素”中已充分說明了本次現金及發
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相關風險,提請投資者認真閱讀有關內容,并注意投資風
險。
3、截止本公告日,未發現存在可能導致公司董事會或者交易對方撤銷、終止本次現金
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方案或者對本次現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
資金方案做出實質性變更的相關事項。
4、公司董事會提醒投資者注意:涉及公司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
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為
準。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