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4
證券代碼:300069 證券簡稱:金利華電 公告編號:2013-049
浙江金利華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股份減持計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金利華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于2013年12月23日接
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趙堅先生的《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F將有關情
況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趙堅先生持有股份情況介紹
趙堅系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并擔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目前持有
公司股票53,958,238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46.12%。趙堅先生自公司上市以來
一直未減持過本公司股份。
趙堅先生股份承諾如下:
1、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趙堅先生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
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已滿三十六個月,本條承諾已
經履約完畢。并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解除限售股份 17,986,080 股。)
2、作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趙堅先生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在其任職期間內,每年減持的股份數量不超過
截止上一年末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總數之 25%;離職后半年內不減持其所持公司股
份;離職半年后的十二個月內,減持股份不超過上一年末其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
50%;以后如需繼續減持股份,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公司章
程》及證券交易所和登記結算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
3、作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趙堅先生追加承諾:本人若在首次公開發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個月內(含第六個月)申報離職,將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八
個月(含第十八個月)內不轉讓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若在首次公開
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含第七個月、第十二個月)之間申
報離職,將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含第十二個月)不轉讓本人直接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進行權益分派等導致本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發生變
化的,本人仍遵守前款承諾。(本條承諾已經履約完畢)
4、2013 年 4 月 22 日趙堅先生承諾:對本人所持浙江金利華電氣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有限售條件股份共計 17,986,079 股,追加鎖定至 2015 年 4 月 22 日。并
承諾在上述鎖定期間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已追加股份鎖定
承諾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本人所持有的已追加股份鎖定承諾的股份。對于鎖
定期間因送股、公積金轉增股本等權益分派產生的股票,同比例鎖定。若違反本
承諾轉讓或減持股份所得收益將全部上繳公司。
根據上述承諾情況,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趙堅先生截至目前,具體持有本
公司股份情況如下:
序號 股份性質 股份數量(股)
1 無限售流通股 13,489,560
2 高管鎖定股 13,489,560
3 首發前個人類限售股 26,979,118
二、 控股、實際控制人趙堅先生的股份減持計劃
1、減持人姓名:趙堅
2、減持目的:自身資金需求
3、減持期間:2013年12月27日——2014年6月26日(6個月內)
4、減持數量和比例:不超過1,000萬股,不超過總股本的8.55%
5、減持方式:大宗交易
三、 其他
1、在按照該計劃減持股份期間,趙堅先生將嚴格遵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
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等有關法律
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
2、本減持計劃不存在違反《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深圳
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 18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股份
減持信息披露》等規定的情況。
3、實施本次減持計劃后,趙堅先生仍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且與公
司第二大股東持有股份差額仍大于5%。
四、 備查文件
1、趙堅先生出具《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金利華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3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