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4
杭州濱江房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與杭州普特元騰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簽
訂《合作協議之補充協議》的事前認可意見
杭州濱江房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將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本次會議擬審議《關
于與杭州普特元騰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簽訂<合作協議之
補充協議>的議案》,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本事項
構成關聯交易。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我們認真審
閱了董事會提供的擬簽署的《合作協議之補充協議》以及與本次交易
有關的資料,現發表意見如下:公司與杭州普特元騰股權投資合伙企
業(有限合伙)按股權比例向杭州濱普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增資,有
利于項目的開發經營。同意將該議案提交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
議審議。
獨立董事:王梓祥 楊全歲 于永生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杭州濱江房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與杭州普特元騰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簽
訂《合作協議之補充協議》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
等相關規定,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經認真核查,現對公司與杭州普
特元騰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簽訂《合作協議之補充協議》
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公司與杭州普特元騰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按股權比例
向杭州濱普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增資,有利于項目的開發經營。董事
會在審議該事項時,關聯董事回避表決。本次關聯交易決策程序合規。
我們同意本次關聯交易。
獨立董事:王梓祥 楊全歲 于永生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