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4
股票簡稱:深赤灣 A/深赤灣 B 股票代碼:000022/200022 公告編號:2013-067
債券簡稱:13 赤灣 01 債券代碼:112192
深圳赤灣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13 赤灣 01”2013 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
后續事宜的公告
深圳赤灣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召開的第七屆董事會 2013 年度第五次臨時會議及 2013 年 5 月 21 日召
開的 2012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吸收合并深圳市赤灣碼頭有限
公司和深圳赤灣港運糧食碼頭有限公司的議案》,同意由本公司吸收合
并深圳市赤灣碼頭有限公司(下稱“碼頭公司”)和深圳赤灣港運糧食
碼頭有限公司,統一經營赤灣港區散雜貨業務,并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
及 2013 年 5 月 22 日 公 司 于 證 券 時 報 、 大 公 報 及 巨 潮 資 訊 網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編號:2013-027 及 2013-
034)。
2013 年 11 月 11 日,本公司收到了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
《關于初步同意深圳赤灣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赤灣碼頭有
限公司的批復》(深經貿信息資字[2013]1883 號),深圳市經濟貿易和
信息化委員會初步同意本公司和碼頭公司以吸收合并形式合并。
2013 年 11 月 22 日,本公司公告了《深圳赤灣港航股份有限公司關
于吸收合并全資子公司深圳赤灣碼頭有限公司的進展及通知債權人公
告》,提醒有申報債權意愿的債券持有人可于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要
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的擔保。
根據《深圳赤灣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債券
持有人會議規則》(以下簡稱“《會議規則》”)、《深圳赤灣港航股
份有限公司與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深圳赤灣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協議》等相關規定,公司提議由招商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召集 “13 赤灣 01”2013 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以下
簡稱“會議”),審議《關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償債務及提供擔保的議
案》。會議通知于 2013 年 12 月 3 日以公告形式發出,本次會議如期召
開,但未形成有效決議。會議表決結果不影響公司合并事項的進行,公
司將按照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適時推進本次吸收合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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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會議規則》等相關規定,本公
司提醒有申報債權意愿的債券持有人可于 2014 年 1 月 5 日前,憑有效債
權證明文件及憑證向本公司要求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
聯系人:許月麗
聯系方式: 0755-26853545
特此公告。
深圳赤灣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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