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4
珠海恒基達鑫國際化工倉儲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獨立意見
珠海恒基達鑫國際化工倉儲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
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董事行為指引》及《公
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珠海恒基達鑫國際化工倉儲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對公司
購買理財產品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含子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財務狀況穩健,公司(含子公
司)在保證日常經營資金需求和資金安全的下,使用不超過1.5億元的
自籌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有利于在控制風險前提下提高公司資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符合公
司利益,不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我們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滾動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1.5 億元的自籌
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授權公司董事長具體實施相關事宜,并將該議案
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 12 個月內有效。
(以下無正文)
1
珠海恒基達鑫國際化工倉儲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獨立意見
(珠海恒基達鑫國際化工倉儲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購買
理財產品的獨立意見之簽章頁)
獨立董事: 葉偉明 翟占江 鄭歡雪
簽署日期: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