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4
上海東富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使用超募資金收購上海典范醫療科技有限公
司部分股權并增資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
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
定的要求,作為上海東富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第二屆董
事會的獨立董事,我們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臨時)會議中《關于使
用超募資金收購上海典范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權并增資的議案》進行了認真
審議,并基于獨立判斷立場,發表獨立意見:
此次使用超募資金收購上海典范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典范醫療”)
部分股權并增資,積極介入醫療器械領域,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拓展
公司尋求新的增長點,提升公司經營效益,有利于完善公司戰略布局。符合公司
發展的需要,符合維護全體股東利益的需要。
公司本次超募資金的使用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
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投資者利
益的情況。本次超募資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信息
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號:超募資金使用》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全體獨立董
事一致同意使用超募資金3,000萬元收購典范醫療部分股權并增資,并將督促公
司根據其發展規劃及實際生產經營需要,圍繞主營業務合理規劃資金用途,謹慎、
認真地制訂剩余超募資金的使用計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履行相應的審議程
序。
(此頁無正文,為《上海東富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使用超募資金
收購上海典范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權并增資的獨立意見》的簽字頁)
獨立董事: 黃澤民 袁樹民 朱大旗
2013 年 12 月 20 日